台灣事業水污染防治費 最快明年開徵
【大紀元12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光瑩台北11日電)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日復議通過環保署編列99年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環保署今天表示,水污費可望明年恢復開徵,有1萬餘家業者與50餘工業區受影響。家戶部分預計民國102年開徵。
環保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環保署從民國95年起,即每年編列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送立法院,水污費徵收係基於污染者付費原則,係水污染防治法明文規定需辦理事項,惟連續4年皆遭立法院刪成新台幣1000元,目前尚未開徵。
至於徵收時間點,環保署表示,基金預算如經立法院3讀通過,將自99年7月1日開始計費,實際申報繳費日期則為100年1月1日至1月31日。
環保署水保處處長陳咸亨今天受訪時表示,未來確定開徵水污費後,將先向工廠及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業者徵收,初期為減輕業者負擔,將採分年打折方式徵收,第1年打5折、第2年打6折,依此類推至第6年時始全額徵收。
至於影響人數最多的家戶水污費,將從第4年起打8折徵收,並與各地衛生下水道主管機關研商收取比率,才能決定家戶支出增加幅度。
陳咸亨指出,將依據業者排放水中所含污染物收取費用,排放懸浮固體物每公斤收取新台幣6.2元,有機污染物每公斤收取12.5元,預估開徵第1年,8成業者年繳金額在1萬元以下,總收入打5折後,可達新台幣1.5億。
陳咸亨說,環保署盼開徵水污費後,能以經濟誘因吸引廠商改善污水處理設備,徵收所得經費將專款專用於水污染防治工作,優先用於地面水體整治、河川沿岸生態工法改善工程操作維護,以及輔導事業進行廢水處理改善、水污染防治技術研發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