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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籲立院拿出良心 解職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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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陳曉宜、施曉光/台北報導〕對於外界要求追回李慶安的薪資,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指出,不論刑事判決如何,立法院或財政部國庫署應可提出民事訴訟追回薪水,「就看國庫署或立法院有沒有良心了!」

立法院表示,無法律依據可追薪,若司法判決其為不法所得,自然可沒入其不法所得財產。立法院認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二十三條,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之判決,不影響當選人就職後職務上之行為,因此立法院無法對李慶安追討薪資。

高志鵬指出,以民事訴訟「不當得利」的論點來追討李慶安薪資,當事人適格問題是值得研究的,亦即究竟要由掌控國家財產的國庫署,或是發放立委薪資的立法院請求追回,這是可討論的,可看看有無溢領薪資的類似案例。

高志鵬強調,刑事判決的結果與追討李慶安的薪資是兩回事,即使李慶安被判無罪,還是可以民事訴訟請求追回薪水;但他悲觀表示,國庫署不會主動請求,立法院也採息事寧人態度,能不能追回李慶安的薪水,「就看這兩單位有沒有良心!」

立委邱議瑩表示,李慶安讓社會受傷害,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謊話,且辭職並不代表認錯,只是被動的作法,中選會及美國國務院都已證明李慶安還有美國籍,證明李欺騙社會大眾十四年,她要求立法院應將李慶安解職,「不應該鄉愿!」

國民黨團書記長楊瓊瓔表示,李慶安早於美國國務院公文送達前,就已經辭去立委,既然不具有立委身分,就不存在解職的問題。

至於綠營要求追討薪資,楊瓊瓔說,立委歲費屬勞務報酬,能否追討,有法律問題,一切必須依法行事,並非民進黨說了就算,況且過去綠營立委劉寬平、張旭成也有類似問題,應該用相同標準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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