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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公里路程要蓋20年 台監院糾正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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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9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基隆暖暖至宜蘭大溪段工程改善計畫」,自民國83年度起開始執行,竟預計民國102年才能全線完工,延宕工程浪費公帑,今天通過糾正案。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通過由監察委員趙昌平所提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案。趙昌平接受訪問指出,這條山線道路,全長也不過才41.7公里,山路也不陡峭,「蓋一條公路,竟要花20年才能完成,開什麼玩笑?英法海底隧道工程,也沒有蓋那麼多年啊!」

糾正案文指出,交通部公路總局(前台灣省政府交通處公路局),於民國81年3月31日提出「基隆暖暖至宜蘭大溪段工程改善計畫」,為促進台北縣平溪、雙溪、貢寮等區域發展,並紓解假日濱海公路的交通擁擠問題。

這項工程自83年度開始執行,總經費新台幣91.28億元,分5年進行,原期程至87年度止,但後來卻延宕超過10年;因為規劃未盡妥善、行政效能不彰等因素,重新檢討計畫期程後,竟預計至102年才能完成全線工程。

糾正案文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這項工程,財務規劃流於形式,罔顧預定規劃完工期程,又因經費籌編作業不當,使得完工通車遙遙無期,浪費公帑,違失甚多,依法提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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