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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媒「侵台」 台新聞局:從嚴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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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蘇永耀/台北報導〕中國媒體近來在中國官方宣傳下積極「侵台」,一再強調必須對等開放的新聞局,昨天終於嚴正表態,強調會依法把關!就連去年7月已獲准登台的「CHINA DAILY」(中國日報 ),新聞局也表示,會根據對等原則,「從嚴看待」。

民眾與中國日報兩案 嚴查是否違法

針對民眾日報傳出與中國廈門的「海峽導報」簽約合作,互相提供版面報導兩岸新聞,新聞局官員指出,若是互相提供版面或版面交換,已經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如果未經許可 ,將有觸法問題。

至於在香港註冊的「CHINA DAILY」(中國日報 ),去年依港澳出版品進口許可辦法審查獲准來台發行,由於免費向大學及政府機關發送,近日也引起質疑。目前台灣媒體就算在香港註冊,還是不能在中國大陸發行,也被認為和政府堅持的對等原則似有違背之處。新聞局官員表示,將會蒐集各界意見,「從嚴看待」,務求對等原則。

針對中國對台近期展開傳媒攻勢,鼓勵大陸傳媒來台發展報紙,不願具名的國安人士也提出警告說,當初中國在香港設立新華分社,等於是地下政府,藉此掌控港人動向。政府處理此事,不能以單純的兩岸交流看待,要有警覺心,因為中國媒體都是中共的文宣喉舌,一旦中資媒體入台,就可能左右台灣輿論,進而影響政策走向以配合中國統戰。

國安人士警告 中資媒體入台不單純

新聞局官員則指出,由於中國媒體的資金來自黨政軍,依兩岸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 (構 ) 、團體或利益之機關 (構 )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違反這項規定,可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至於兩岸媒體的「開放」問題,依九十二年新聞局公告的台灣地區雜誌事業接受授權在台灣地區發行之大陸地區雜誌類別,僅限「自然動物生態」、「地理風光」、「文化藝術」、「休閒娛樂」等四類。

新聞局長蘇俊賓指出,除上述四種雜誌類別外,政府並未開放中國大陸媒體來台發行,台灣不可能片面開放,一定堅持對等、不影響台灣利益的處理原則。

至於「CHINA DAILY」遭質疑內容涉及矮化台灣、統戰一事,新聞局已展開審查作業程序,將進一步確認其內容是否有違反規定。

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公布「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鼓勵大陸傳媒業者來台興辦報紙、雜誌及出版社等。另一方面,中國也透過海基海協兩會協商機制,希望儘快開放陸媒來台設立辦事處。

評估陸媒來台設處 應以對等為前提

陸委會近期曾就中國傳媒的發展提出評估報告,指中國近期決定建設覆蓋全球的國際媒體,除將投入四百五十億人民幣提升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及新華社海外宣傳實力,並擬將新華社打造成廿四小時國際新聞頻道。

陸委會說明,兩岸媒體若要互相開放,必須基於對等原則及妥善規劃。至於陸媒來台設置辦事處,陸委會官員說,這是可以樂觀期待,但應以互設為前提,我媒體也能在對岸設辦事處。

媒體人士另透露,雖然對岸還不能來台灣辦報紙,但中國對台灣傳媒的影響力正日益增加。包括在特定媒體刊登「置入性廣告」,以專訪某些中國地方首長,藉機進行經貿或觀光宣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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