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性新聞

加高等法院法官判決垃圾不受隱私權保護

【大紀元4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 9日專電)加拿大高等法院法官今天判決,垃圾不受隱私權保護。本案源於加拿大國家游泳隊前隊員派崔克(Russell Patrick)在卡加立市(Calgary)家中私製搖頭丸案。

派崔克將在家中製造搖頭丸的一些證據,裝在4 個垃圾袋中,置於路邊等候收取,被調查本案的警察查獲並遭起訴定罪。派崔克不服,指控稱警察盜取個人資料,侵犯憲法保障的隱私權,向高等法院上訴。

加拿大高等法院 7名法官今天一致同意,派崔克將家中私製搖頭丸資料當垃圾放在路邊等候收取,等於自動放棄隱私權保護。警察因此未侵犯派崔克的人權。判決書解釋,置於路邊的垃圾袋,任何人都可收取,已不屬隱私保護範圍。

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警察收取垃圾袋時,並未踏上派崔克的產權,因此也未構成侵犯他人產權的罪行。不過判決書指出,警察在拿走 4個垃圾袋時,上身難免略為伸進了派崔克產權的上空。

加拿大高等法院今天的判決,是對垃圾袋中裝有的私人資料應否受隱私權保護的一個重要判例。

卡加立市警方在取得派崔克垃圾袋中私製搖頭丸的證據後,又據此向法院申請搜索狀,對其住宅進行搜索。高等法院認為,警方搜索派崔克住宅的行為,未侵犯他受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高等法院因此認為,警方無論在垃圾袋,或派崔克家中搜出的他私製搖頭丸證據,都可當作合法的呈堂證據。

派崔克2006年即已被定罪,並判刑 4年。由於他對警察擅自拿走他放在路邊的垃圾袋有異議,並向高等法院上訴,故目前正在保釋中。高等法院今天的判決,將使他難逃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