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上市公司首肯誤導性新聞稿面臨處罰

【大紀元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何慧明編譯報道)James Hardie公司2004年的董事會全體成員,被裁定批准發出了一份有關石棉賠償的誤導性新聞稿。

據澳新社報道,紐省最高法院將再次舉行聽證會,以確定是否有任何理由使七名前非執行董事免于被宣佈違反公司法。三名前董事還被發現在2001年James Hardie公司災難性處理石棉賠償問題上違反了他們對該公司的職責。他們的律師下個月將有機會爭取免除他們對公司職責的違反。

格茲爾法官(Ian Gzell)的判決對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是一個重大的激勵,該委員會2007年發起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對James Hardie公司整個董事會的民事處罰起訴。格茲爾法官還說,James Hardie公司就2001年成立的補償信託是否有足夠的資金發出過誤導性的聲明,這本身就違反了公司法。

面臨罰款或禁止令的七名非執行董事,分別是2004年至2007年的主席海裏卡(Meredith Hellicar)及其2001年的同事董事布朗(Michael Brown)、吉爾菲蘭(Michael Gillfillan)、考菲(Martin Koffe)、奧布萊恩(Dan O’Brien)、特裏(Greg Terry)和威爾考克斯(Peter Willcox)。同時被發現失職的還有前首席執行官麥克唐納(Peter Macdonald)、前總顧問沙弗倫(Peter Shafron)和前首席財務官莫利(Phillip Mor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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