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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宗教人員工作簽證恢復加急審理

【大紀元7月26日訊】移民局於2009年7月20日發佈消息,宣佈從即日起恢復部份宗教人員工作簽證(R-1非移民工作簽證)的加急審理。根據移民局消息,目前只有那些成功通過移民局實地檢查(on-site inspection)的宗教組織才符合加急審理的條件。根據移民局欺詐調查和國家安全辦公室(USCIS Office of Fraud Detec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在2005年8月完成的宗教人員申請中的欺詐情況的報告,移民局開始了宗教機構的實地檢查並且從2006年11月28日起停止接收R-1宗教人員工作簽證申請的加急審理。

由於R-1宗教人員工作簽證申請的審理包括檢查、評估、核實等審核,移民局無法保證在15天內完成那些未經實地檢查的宗教組織遞交的申請的審核,因此,移民局此次恢復宗教人員工作簽證加急審理將只適用於那些以前曾經成功通過移民局實地檢查的宗教組織遞交的申請並且R-1申請的受益人將在成功通過移民局實地檢查的地點工作。根據這一要求,移民局在接受加急審理申請前將先在其系統進行搜索以確認R-1受益人將工作的地點曾經成功通過移民局實地檢查。遞交R-1宗教人員工作簽證申請的宗教組織可以同時遞交一份以往的R-1批准件以便於移民局找出以往實地檢查的記錄。

為了進一步澄清部份宗教人員工作簽證加急審理的要求,移民局在同一天還公佈了有關問答,對一些可能出現疑問的方面進一步澄清。下面是部份問答的有關內容:

問:什麼人符合移民局的要求能夠提出宗教人員工作簽證加急審理的請求?

答:那些在R-1受益人將從事宗教工作的地點成功通過移民局實地檢查的宗教組織符合移民局加急審理的要求並能夠提出R-1申請加急審理請求。

問:「成功通過移民局實地檢查」是什麼意思?

答:這是指移民局在R-1受益者將要工作的地點進行的實地檢查的結果符合移民局的要求。

問:申請R-1 加急審理的宗教組織是否需要提供符合加急審理條件的證明才能申請加急?

答:不需要。移民局在受到加急審理申請的表格時會先在在其系統進行搜索以確認R-1受益人將工作的地點是否曾經成功通過移民局實地檢查以確定該加急申請是否符合條件。

問:如果一個宗教組織在不同於受益人將從事宗教工作地點的另一個地點成功通過移民局實地檢查,這個宗教組織能否為該受益人提出R-1加急審理的請求?

答:不能。這個宗教組織必須在受益人將從事宗教工作地點的同一地點成功通過移民局實地檢查才符合加急審理的條件。如果宗教組織的名稱和R-1受益人將從事宗教工作地點的地址與移民局的記錄不符,該加急申請將被拒絕。

問:被移民局接受加急審理的宗教組織是否可能再受到移民局實地檢查?

答:可能。雖然只有以往成功通過移民局實地檢查的宗教組織才能提出加急申請,移民局接受該加急申請的請求並不意味著移民局將不會對該地點再次進行實地檢查。

問:加急審理是否適用於I-360宗教移民申請?

答:不。加急審理目前只適用於部份非移民宗教工作簽證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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