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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合約 台新聞局追回渺渺輔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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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13日電)行政院新聞局今天表示,台灣澤東電影有限公司製作的電影「渺渺」,參加墨爾本影展時,未依輔導金合約規定報名,要求台灣澤東10月20日前繳回已領的新台幣400萬元輔導金。

新聞局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渺渺」參加今年墨爾本影展時,因中國不滿影展放映新疆人權領袖熱比婭(Rebiya Kadeer)事蹟紀錄片,導致中國大陸與香港影片撤出影展,「渺渺」亦隨之撤展,引發外界質疑。

新聞局說,「渺渺」獲新聞局94年度輔導金400萬元補助,依新聞局與台灣澤東公司簽訂的輔導金合約規定,「本片參加國際影展活動時,應以我國名義及乙方(台灣的澤東公司)名義參展」。

新聞局表示,經查,「渺渺」參加墨爾本影展報名資料上的Production Company details雖載明為JetTone Films(澤東公司),惟地址登記為21st Floor,Park Commercial Bldg. 180 Tung Lo Wan RoadCauseway Bay Hong Kong,顯與台灣澤東公司地址不符。

新聞局說,墨爾本影展期間是7月24日到8月9日,「渺渺」撤展日期為7月26日,可認定「渺渺」確有非以台灣澤東公司參展事實,顯已違反輔導金合約規定,新聞局依合約取消台灣澤東公司輔導金受領資格,不退還台灣澤東公司已繳的履約保證金16萬元,並要求台灣澤東公司10月20日前繳回已領的400萬元輔導金。

新聞局表示,台灣澤東公司自被取消資格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請新聞局各年度輔導金,即已喪失民國98、99、100年度輔導金申請資格;台灣澤東公司今年以電影片企畫案「天黑」獲新聞局輔導金500萬元受領資格,也自即日起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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