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新流感升溫 台消基會促訂補習班退費標準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8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8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質疑,依專家推估,1班100人的補習班可能會有30人感染新流感,若要退費,卻有不退費與扣手續費的不合理問題,教育部應訂定統一規定,以確保消費權益。

消基會今天召開「新流感來襲,補習班退費難?」記者會。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消基會近 2年接獲補教類申訴案453件,其中多達368件涉及退費問題。現在新流感疫情開始加溫,依專家推估可能有 30%的人會感染,以補習班每班100人推算,約30人可能感染新流感。

他指出,這已引起家長憂心,但若要退費,目前是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訂定相關自治條例,全台各縣市退費規定並不相同。

消基會調查發現,金門縣及連江縣規定,繳費後至實際上課前辦理退費,僅退還已繳費用70%,等於還沒上課,就要先繳3成的學費。

台北市、苗栗縣、屏東縣,則是依開課前的天數,分別訂定80%到95%的退費比率規定,開課前60天要求退費,僅退95%費用。

謝天仁質疑,開課前兩個月,補習班尚未產生任何損失,也還可繼續招生,這種退費規定根本不合理。很多縣市只要開課前離班,不限天數,都只能退還90% 費用,例如台北縣、桃園縣、彰化縣、高雄縣市開課前30天,台東縣開課前60天,都會全額退費。

消基會還發現,除了雲林縣規定,上課超過1/2 不退費,台中市規定開課後離班者扣除 10%後,再按未上課比例退還已繳費用之外,其他縣市都規定,上課超過1/3就不退費。

謝天仁表示,目前各縣市規定不一,很多不合理;消基會主張不應有差別待遇,應全台統一退費規定,不應不合理扣款;教育部也應針對新流感問題,訂定統一退費規定。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