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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感升温 台消基会促订补习班退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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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8日电)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质疑,依专家推估,1班100人的补习班可能会有30人感染新流感,若要退费,却有不退费与扣手续费的不合理问题,教育部应订定统一规定,以确保消费权益。

消基会今天召开“新流感来袭,补习班退费难?”记者会。

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说,消基会近 2年接获补教类申诉案453件,其中多达368件涉及退费问题。现在新流感疫情开始加温,依专家推估可能有 30%的人会感染,以补习班每班100人推算,约30人可能感染新流感。

他指出,这已引起家长忧心,但若要退费,目前是由各县市政府教育局订定相关自治条例,全台各县市退费规定并不相同。

消基会调查发现,金门县及连江县规定,缴费后至实际上课前办理退费,仅退还已缴费用70%,等于还没上课,就要先缴3成的学费。

台北市、苗栗县、屏东县,则是依开课前的天数,分别订定80%到95%的退费比率规定,开课前60天要求退费,仅退95%费用。

谢天仁质疑,开课前两个月,补习班尚未产生任何损失,也还可继续招生,这种退费规定根本不合理。很多县市只要开课前离班,不限天数,都只能退还90% 费用,例如台北县、桃园县、彰化县、高雄县市开课前30天,台东县开课前60天,都会全额退费。

消基会还发现,除了云林县规定,上课超过1/2 不退费,台中市规定开课后离班者扣除 10%后,再按未上课比例退还已缴费用之外,其他县市都规定,上课超过1/3就不退费。

谢天仁表示,目前各县市规定不一,很多不合理;消基会主张不应有差别待遇,应全台统一退费规定,不应不合理扣款;教育部也应针对新流感问题,订定统一退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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