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學生家長集會爭受教機會

標籤: ,

【大紀元8月3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為爭取年滿18歲的智障人士在新學年仍有受教育機會,昨日一批智障學生和家長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教育局表示理解家長的憂慮,已向各特殊學校了解如何提供協助。

百多名智障學生和家長聯同多名立法會議員,在遮打花園集會,邀請多名教育界人士即場教授,主題是「最後一課」,希望讓公眾明白,智障學童亦有能力學習,希望爭取星期二開學日繼續上學。他們批評政府的安排不公平。

有家長表示,學校規定18歲畢業,將15歲學生編排到中學,他們擔心,學校雖然可以酌情以餘額安排年滿18歲的子女讀書,但名額不足,一旦有新生報讀,隨時會喪失升學機會。亦有家長表示,新學年不能上學,有嚴重智障的兒子不適合到工場或職訓中心學習。他們批評政府的安排不公平。

380名智障童申請留校

今年特殊學校首年開辦高中,根據現行學制,智障兒童學校提供4年初中課程,在本學年就讀中三低班的學生,將會是新高中學制第一屆學生,而就讀中三高班的學生,就如以往一樣,可以入讀2年的「延伸教育課程」,然後離校。換言之,2009/10學年開始,智障兒童學校的學制是6年小學、3年初中和3年高中,「延伸教育課程」會與新學制並行兩年,並於2010/11學年完全結束。有380個滿18歲的智障學童申請留校,八成人獲批准。

署理教育局局長陳維安表示,理解家長的憂慮,已向各特殊學校了解如何提供協助。對於已完成12年或13年學校教育、已修讀完「延伸教育計劃」的智障學生,他們應該接受其它形式的培訓,過渡往成人生活。希望家長以正面態度接受司法覆核的結果,而學生離校後,仍可以在庇護工場、院舍等地方接受培訓。局方會繼續與家長溝通,不希望與家長學生對簿公堂。

就教育局規定智障學童年滿18歲後必須離校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較早時有一名18歲智障學童申請司法覆核,被判敗訴。法官當時表示,在現時制度下,只要學校有剩餘學額,智障學童仍然可以申請資助留校,他們亦有很多途徑,例如延伸教育及技能課程等繼續升學。法官認為主流學生升學亦非必然,亦要取決於學額及學生成績,是公平的做法。◇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2009第一屆美南臺灣師鐸獎得主出爐
女老師遺愛/一生愛學生 臨終捐災生50萬
明天開學 南市師生全面量體溫
新學期伊始  教育廳提供學習小貼士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