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捷运局长齐宝铮贪污案高院更审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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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讯】 前捷运局长齐宝铮被诉违法利用首长特支费,支付私人住宅水电费等案,台湾高等法院16日更一审宣判,合议庭认为,齐宝铮“事前牟利、事后分赃”,改依较重的贪污治罪条例图利、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等罪,判处应执行刑12年、褫夺公权6年,犯罪所得181万余元追缴没收,另外,齐宝铮另涉捷运淡水线电联车采购弊案,退回检察官侦办。
据东森新闻报导﹐一审原认定齐宝铮包庇下属的不法行为,依较轻的贪污治罪条例主管长官的包庇罪,判刑7年、褫夺公权7年;不过,更一审出现转折,合议庭认为,齐宝铮是共犯,主动唆使下属犯罪,改依较重的直接图利等罪论刑。齐宝铮16日上午未未到庭聆听,他因另涉案件被停职。
同案被告还有前捷运局秘书室主任刘德黎等10名捷运局员工,负责替齐宝铮执行不法的犯罪行为,被依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等罪,被判1年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犯罪所得500余万元均追缴没收。
依据前审认定事实,齐宝铮从调任台北市捷运工程筹备处长,即要求下属违法利用首长特支费,支付私人住宅水电、瓦斯、电话等费用;齐宝铮也认为平日婚丧喜庆花费庞大,先前曾向广告商收取回扣,又浮报捷运局采办物品的费用,足以损害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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