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宿舍全都录 台女外劳控侵隐私

【大纪元10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于倩台湾综合报导)多名女性外劳7日出面指控,一家位于台北县三重市的科技公司雇用女外劳,却以监视器24小时拍摄女子宿舍,侵犯隐私;劳委会表示,这样的做法已经违反“就业服务法”及“性别工作平等法”,除了要求移除监视器,也会追究其他的法律责任。

国民党籍立委郑丽文、台湾国际劳工协会顾问陈素香与多名外劳,7日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郑丽文表示,位在台北县三重市的这家科技公司工厂,以管理外劳及维护安全为由,在外劳宿舍装设多支监视录影器,24小时摄录女子宿舍、厕所、浴室,公司主管还可以透过手机连线,窥视员工的一举一动。

女外劳Gina说,主管甚至将照片列印出来品头论足,还对女外劳有性骚扰的言语,让她感到很不舒服。

陈素香也指出,曾有外劳申诉被超收加班费、中介费和侵犯隐私的问题,没想到反被资方以不展延第3年聘雇的方式予以报复。

劳委会职训局外国人聘雇管理组长蔡孟良表示,所有的聘雇关系绝对不能以侵犯隐私权为前提,做不当的管理手段。业者以监视器侵犯外劳隐私,已经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工作平等法,目前台北县劳工局已经要求业者移除,也将追究业者违反的相关规定,等待事实认定后,可以处以罚锾等行政处分。

蔡孟良说,目前这些外劳已由劳工协会安置中,业者违法事实确认后,将协助转换雇主,外劳工作权可以获得保障。

台北县劳工局科长陈淑贞表示,性骚扰部分劳工可以申诉,一旦性骚扰成立,业者若没有立即有效改善,可以处罚新台币10万元至50万元罚锾,目前外劳在庇护所,将有社工协助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