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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隐匿性侵 台拟最高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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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8日电)为遏阻教育人员隐匿性侵案,立委将修正性别平等教育法,教师若知道校园发生性侵事件,却不通报或延迟通报,将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湮灭性侵证据,则处2年以下徒刑。

民进党立委田秋堇、国民党立委赵丽云与人本教育基金会上午召开记者会,呼吁教育部与立委一起努力,拉开校园的保护网,让性平法第36之1增订条文能在立法院本会期通过。

台湾教育部训育委员会主任柯今尉在记者会中表示,教育部已委托政大教授陈惠馨针对性平法修正进行研究,陈惠馨从8月开始已陆续举办座谈会,此外预计将于12月开始召开3场公听会,深入探讨这个议题。

柯今尉指出,有关性平法的修法,除了针对未通报性侵事件的教师课以刑罚之外,其他还有一些配套部分也会研拟修正,对于教育人员未通报的刑责,在广征各界意见后,若能取得共识,则将于年底提出修法版本。

田秋堇说,今年6月媒体揭发台北县某国中生遭教师强摸下体事件,经过人本基金会深入调查后,发现还有多名未曝光的受害学生,以及更多不堪的情节;最值得关注的是,该名老师是在学务处内,当着多名教师同事面前,公然对学生摸下体、抠屁眼。

田秋堇表示,电影“控诉”中女主角遭多名男性强暴,在一旁围观的人,后来都被判刑;性平法增订第36条之1,就是要避免类似隐匿或包庇校园性侵害的事件一再发生,如果教师知情不通报,也将被判重刑。

赵丽云指出,每次听闻校园性侵事件,心中就有沉痛的感觉,希望这项修法能具体有效地控制类似悲惨事件再度发生。

人本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说,这项修法是要拉起校园的那条红线,她呼吁立委们能推动在本会期通过修法,让教育人员知道他们必须保护小孩,借此拉开校园的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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