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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儿童保护 苗县协助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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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苗栗县府劳社处协助办理跨国际儿童保护个案返乡,16日上午将由县府与台中市政府派员护送两位儿童赴泰国,并联系当地政府会同外交部人员接机送回父亲家中。

96年9月27日晚间10时,苗县警察局查缉毒品案件,意外发现一名未满周岁男童小恩且无相关身份证明。县府劳设处获报后随即安排社工人员协助安置,同时寻线追查到该童母亲正在台中女监服刑,另外仍有个姊姊小美陪同母亲入监,因此,社工人员安排小美由台中市政府安置。

98年9月劳社处社工科郭贵兰科长透过在泰友人李源荣,经由当地非政府组织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帮忙,顺利取得两童母亲泰国户籍誊本,更联系到住在泰东的父亲。后经外交部和泰国在台经济贸易办事处的协助,两童终于能在16日正式搭机返回泰国。

事涉本国维护儿童人权形象,县长刘政鸿甚为关注,15日上午在县长室接见小恩,并致赠红包,他希望往后诸如此类的案例能避免发生,对于不幸发生的个案,要以人道的精神透过中央与地方的力量,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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