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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疏漏 应补办结算申报

【大纪元5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15日电)综合所得税 5月办理申报,财政部高雄市国税局表示,纳税义务人在办理综所税结算申报后,发现有所得漏报,应再补办结算申报,以免补税受罚。

国税局说,常有纳税义务人于办理结算申报后,发现有扣免缴凭单、股利凭单或无凭单的所得漏报,或欲更正扶养亲属、列举扣除金额,但不知如何办理。

官员说,如果采用人工填写申报书方式报税者,应重新填写 1份正确申报书,并在申报书右边空白处注明“第2次申报”及第1次申报日期、收件号码等字样,如有应补缴税额者,应先补缴。

如果采用二维条码申报,在5月31日前,仍可以二维条码办理补申报或更正;6月1日以后,则应改以人工填写申报书方式办理,如有应补缴税款,应改以现金缴纳。

官员说,如果采用网路申报,在5月31日24时前,发现要补申报或更正事项,得透过网路重新上传更正申报资料,但是以本人“身份证统一编号”加“户号”办理申报者,同1日内传输资料次数以5次为限。申报期限截止以后,则应改以人工填写申报书方式更正,如有应补缴税款,应以现金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