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评论

【新纪元】中共颁布动员法 投资人应警醒

【大纪元5月22日讯】中共在最近结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颁布了〈国家国防动员法〉(National Defense Mobilization Law),并自今年七月一日起施行。这个行动虽未引起关注,但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Heritage Foundation)亚洲研究中心研究员成斌(Dean Cheng)指出,此举似乎代表中共人民解放军认为有必要同时为短期以及长期的战争作准备。

在战事几天或几周之内就可能结束的时代里,中共却选择对持久战做好准备,这点颇引人注目。的确,〈动员法〉的颁布意味着人民解放军的考虑与西方非常不同。西方很少针对未来的战争谈到全方位动员的问题,而且美国与其盟友多数时候不会从长期且高强度的角度思考战争,但人民解放军看来好像企图同时为短期以及长期的战争作准备。

对美国来说,中共〈动员法〉有相当明显的含意,因为它预示着一个对手选择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对投资中国的外商来说,在战争情况下,他们的工厂和财产将会被如何处理?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动员法”老谋深算

中共的文宣经常提到所谓的“信息化局部战争”,关于这点,中共主要针对在极短的准备或警告下,立即应战局部战争的能力。然而〈动员法〉中覆盖层面是更广的,特别强调科学和技术资源等许多方面的动员。乍看这两者的观念似乎有所冲突,其实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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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分析员认为,在“信息化局部战争”中,双方可能在极少预警时间的情况下,以高科技武器来打击对方军力和资产。在这个可能发生的事件当中,人民解放军(或任何一个现代的军队)不仅需要武器和军队,最终可能需要更多国家经济资源的投入。由此看来,在本质上,“动员”在中共对现代战争的看法当中,始终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同时,中共认为自身的经济仍在发展中,当然不能只集中于军事需求。的确,中共的分析员已经注意到苏联的倒台,不愿重复莫斯科过度集中于国防的错误。

中国经济逐渐繁荣的状况下,中共已不能只依靠“行政措施”(administrative measure)──征召──来满足战时的需求。这种措施在经济繁荣的和平时期都已经不太适用了 (亦即平日的锻炼和训练),更何况是战争时期。一些中国分析员认为,对中共而言,这种行政措施效果有限,最好是凭借有力的法源。

大规模动员民用资源

在〈动员法〉中,规定了更大范围的可动员资源,尤其是民用资源,包括了运输系统、科学和技术设施、设备等在内之重要民用资源。包括征用民用运输和航空飞机及其技术人员,并将军事需求纳入基础设施项目(即道路、铁路和港口设施)。这些规定明显地对台湾有影响,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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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的科学和技术人员、资产、设施等等都包括在〈动员法〉中,例如技术人员可能被要求提供直接支援,维护和修理感应器或通信设备。在这方面,〈动员法〉条文类似于美国对民间承包商的规定。

此外,〈动员法〉涉及利用各种设施和资产以提供军事行动的研究和开发项目。这将不仅包括国家实验室和研究中心,而且还包括大学和企业设施。它可能不仅需要硬体设备,也需要软体技术支持。

对美国的意涵

中共颁布〈国防动员法〉值得美国国防领导者和潜在中国投资者的关注。

对于美国国防领导者而言,此法的颁布表示有必要重新审视及评估中共人民解放军。〈动员法〉能够有效地利用整个中国的资源与经济发动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冲突。这会影响美国的军事规划,而且美国也应重新考虑中美双方是否对未来的战争持有相同理念,对于在中国的企业投资者而言,有必要考虑投资中国是否安全。在和平时期,没有什么理由认为公司的资产和设施可能会受到攻击,但是在战争危机中,至少有一些外国公司可能会发现─他们的资产和设施受到政府和军队的剥削。◇

本文转载自《新纪元周刊》第171期【西方看中国】栏目(2010/05/06刊)

本文连结: http://mag.epochtimes.com/gb/173/79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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