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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阳明:全面剖析共产党在“城市改造”掠夺运动中的卑劣手法(44)

【大纪元6月23日讯】实际上是在政府的安排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权力置换,罪犯之间狗咬狗一嘴毛的事暂时放下,我依然在政府的严密监控之下,到南汇监狱的第二天晚上,在严树隆的一再劝说下,我停止了八天的绝食,吃了一点烂糊面。

白天监室里的罪犯都去出工,只留下一个64岁的老人叫林金宽的监视着我,过了几天,监狱当局安排了一个叫周茂林的假精神病人,接替了林金宽的任务,每天装疯卖傻,找茬寻讯,要和我打架,我努力克制住厌恶情绪,不予搭理,才一次次避免了事态的发生,不仅如此,监狱当局还故意每天将智障病人、传染病人放到6号监室与我关在一起,使我不但要预防智障病人情绪的突然失控,更要防止体质虚弱的我有可能被染上疾病。思想上的负担很重。

与白茅岭监狱一样只要是关押我的监室,就是茶馆店、棋牌室、自由市场。监狱当局对罪犯特别宽容,尽管白天室门紧锁,但出工前、收工后节假日川流不息、熙熙攘攘的罪犯把房间挤满,高谈阔论的噪音喧嚣尘上,怕风、怕光、怕噪音的我,像西北人一样,头上扎着羊肚毛巾依然要钻进被子里躲避。

这次反动政府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判我二年半徒刑,具体案由是

1,随地小便(被逼无奈在树丛内小便)2,不买公交车票(我征得售票员同意后上车)3,倒打一耙诬陷我打人(是我被政府收买的走狗打了)以上三点即使没有任何编造,翻遍中国现有的法律,以及历史上所有使用过的法律,都找不出判我刑的依据,仅仅依靠政府权力枉法判决,当然会遭到我本能的坚决反抗,从2006年至今,除了被强制穿上无法脱下、欺骗性的协商外,中共八千万众,假借13亿人民,动用了成百上千的警力,启用了数不清的罪犯,使用了包括电警棍、约束带、手铐、扎床等各种刑具,采用了暴力殴打、断水、饿饭、不许睡觉等酷刑,都无法让我认错认罪、穿上囚衣、接受改造,最根本的原因是:假的东西是站不住脚的,造假的人即使如中共般的庞然大物也是最无能的。

接受了中共指令的监狱当局,又是在监狱的特定环境里,当然不甘心失败,某一天中午收工后,6号监室的出勤罪犯没有回监室,监室外的工场静悄悄的,离门口不到二米的工作台上,赫然放着一把长嘴剪刀,监视着我的周茂林说“外面有一把剪刀,你想死我成全你”本来当天的反常现象已经引起我的警觉:1,收工后应该回监室等吃饭,6号监室的罪犯到那里去了?2,监狱对刀剪等工具管理很严,每天开工后分发,收工前回笼,有专人管理,马虎不得,并且有监狱、大队二级监控探头监视,不可能出现那么大的剪刀在那么久的时间里无人发现,周茂林的话使我恍然大悟,原来共产党要我死是让我自杀。我不能坠入奸计之中,我要健康地活着走出监狱,将中共在阴暗角落里对我制造的罪恶告诉全世界、告诉全人类。

在整个上访过程里,不论是司法文件,还是政府伪证,为防止政府移花接木,我一概不签字,为此在大丰劳教所被屡次禁闭。我在白茅岭监狱后期,妻子寄给我的钱,已划入我的大帐里,对于罪犯而言有购买食品的权利,罪犯之间可以代为签字,对我恨之入骨的政府为了让我永远营养不良,在不签字上做了文章。

首先劳役犯大组长阿龙告诉我:我可以购买160元食品,我填写了购货单后,阿龙要我签名,我多次表明不能签字的理由后,由其他罪犯代为签字,等到发食品那天,我被告知代为签字无效,所以九月份的食品继续被叫停,我的处境不是访民中的个别现象,现在的段春芳狱中现状和我当初一样,进入狱中很长时间不允许家属接济,等到能够有经济来源后又以各种理由取消和限制维权访民购买食品,最后二、三个月维权访民不仅可以基本不受限制地购买超市里的垃圾食品,每星期三次以上的营养菜(现买现烧的新鲜食品)各种新鲜水果,将维权访民喂得白白胖胖,改变了维权访民在狱中遭受虐待时的各种形象。使中共向全世界造假宣传时有了实实在在的“证据材料” 而维权访民的控诉揭发,只能停留在口头证据上,中共及其走狗犯下的所有罪恶都被湮没,与中共八十多年的罪恶史一样,成为历史的空白,在中共血腥的高压政策长期淫威下,既不可能出现鲁迅式的文化旗手,也不可能出现: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不屈从于汉武帝,宁愿遭受宫刑,也要再现历史的真实,写出惶惶大作 “史记”,的司马迁,为后人津津乐道地称颂。

上海市闸北区维权冤民杜阳明2010年6月23日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