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印战略专家:中共外销囚犯 败坏中国声誉

【大纪元8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惠珍编译报导) 印度新德里政策研究中心战略研究教授切拉尼(Brahma Chellaney)在多伦多《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撰文“外放的囚犯败坏中国的声誉”,点出北京政府海外工程的囚犯倾销,可媲美其商品的倾销。

作者认为,中国已想出了一种新的策略以减轻监狱过于拥挤的压力—在开发中国家,以囚犯作为劳动者,执行海外工程。这一做法暴露了中国的恶劣人权纪录的另一面,其中,涉及到中国公司的海外业务,包括政府未能强制执行自己的法规。

根据伦敦的国王学院监狱研究国际中心指出,中国不仅仅是在世界上重要的死刑执行者,它和世界其他地区比较,每年处死3倍多的人。它也是拥有最大的监狱人口数的国家之一:在2009年,有157万名囚犯。

切拉尼认为,囚犯被迫派遣至海外从事基础建设工程工作,此举将引起有关中国的人权纪录的问题。中国的贸易和投资政策,倾销商品一直为人所诟病,现在它还增加了一个新的元素—囚犯的倾销。

在斯里兰卡的中国国营企业,成千上万的中国囚犯被用来协助工程进行,当北京政府在寻求加强在印度洋的区域地位时,斯里兰卡是一个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家。在提供斯里兰卡政府武器系统,并帮助该国结束长达数十年的内战,中国获得港口建设、铁路和其他基础建设工程的奖赏。

中国囚犯也被送至马尔地夫,中国政府在几个不同的岛屿,盖了4,000间房子作为政府之间的“礼物”以赢得势力。然而,到目前为止,中国并没有说服该国总统租借它的无人居住的其中一个小岛作为中国海军基地。

中国企业的海外工程的经营作法是将当地工人人数降到最低限度,并引进许多来自中国的劳动力,包括因海外工作而获假释的罪犯。像其他的中国劳动力,囚犯劳工住在工地附近,这样一来,如果有他们逃跑,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将很容易被找到。

理论上,这种做法违背了中国商业部在2006年8月颁布的法令。该法令乃因应在尚比亚的中资铜矿爆炸事件中51位尚比亚工人死亡,引发尚比亚民众强烈抵制中国企业。该法令规范企业需要“本地化”,包

括雇用当地工人、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安全规范。在2006年10月,中共国务院宣布9项命令,要求中国海外企业“关心环保”、“支持当地社区和人民生活”和“维护中国的良好形象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但中国颁布的法令有时只是为了减弱外界批评,除非发生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案例,很少强制执行。

同样地,中共国务院2006年的一项行政命令,要求当这些在国外的企业增加当地的环保与社区成本时,增进出口和经济成长依然占优先地位。作为中共当局“国际化”政策的一部分,中国企业可以因夺得海外合约和促进出口而获得奖励。

利用囚犯劳工,使对策添增了令人不安全感。但是,即使在囚犯成为中国的海外发展的成果的一部分之前,一些中国工程,特别是水坝建设计划,陷入与博茨瓦纳(Botswana)、缅甸、巴基斯坦、加纳和苏丹当地社区争议。在缅甸的Myitsone大坝,最近有几个炸弹爆炸,此大坝由中国公司在暴乱蹂躏的克钦邦(Kachin State)兴建,迫使成千上万的免强维持生计的农民和渔民离开家园。

作者结论道,中国企业不能让成千上万的囚犯自行释放而获自由,更不用说确保护照和出境证。很显然,中共当局利用囚犯,从事海外工程,已建立了制度。直到中共对待本国公民和其他国家的公民是朝向尊重基本人权和法治时,不然北京是不可能在世界舞台上赢得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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