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泼清洁液害人滑倒 店员遭诉

【大纪元8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0日电)台北市1家热炒店2名店员被控打扫店内时,在地板泼洒具腐蚀性的清洁液,造成另名员工不慎滑倒,身体多处遭清洁液灼伤溃烂。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将2店员以业务过失伤害起诉。

检方起诉书指出,位于台北市长春路上的生猛海鲜店,因江姓和洪姓员工1 月22日凌晨,店家打烊后打扫时,在店面后方通道地板泼洒大量清洁液,但未提醒其他店员,也没有设置警示、照明设备,导致经过店后通道、准备倾倒垃圾与馊水的郭姓店员不慎滑倒。

因清洁液具有强烈腐蚀性,郭姓店员滑倒后,右臀、右侧大腿及手肘皮肤遭清洁液灼伤溃烂,愤而控告江姓和洪姓店员。

检方侦办认为,江姓、洪姓店员在地面泼洒强碱清洁剂,造成被害人滑倒、灼伤,已构成业务过失伤害,将2人起诉。根据刑法规定,业务过失伤害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