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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炎:广东韶关强拆被掩盖的真相

【大纪元8月8日讯】8月6日凌晨,200多名防暴警察和大批政府人员、新闻记者到达韶关市闹市区,对一幢4层楼的民宅进行强制拆迁。和以往偷偷摸摸的做法不同,第二天,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主要媒体都进行了大幅的报导,随后网络主流网站也纷纷给予转发报导。

在这些报导中,在现场的记者们却一致地采用官方的说辞,而不对拆迁过程中发生的事情进行真实的报导,显露出喉舌的脑残本性。

在这些报导里面,记者故意混淆视听,企图给读者造成这样的印象:房主是无理取闹,政府是强拆有理。

首先,记者说房主是千万富豪,利用民众普遍的仇富心理,企图激起对房东不利的舆论。但是从网友对这则新闻的网评来看,大家还是一边倒的质疑政府的行为而同情房主。

第二,记者说房主雇佣10多名保镖,用狼狗来对付拆迁。但是当天我们看到的却是房主的妻子一人在“对抗”200多破门而入的警察,不知道记者为什么不凭着良心写出事实,却要写出自己根本没有看到的10多名保镖。

第三,当天拆迁的时候,房东的80多岁的母亲和岳母被强行架出,其中一人因为高血压发作被紧急送往市铁路医院治疗,因处于危急状态,医院已经给家属下了病危通知书。这些记者却只字不提。

第四,房主曾多次出面联系记者反映拆迁的不公,但是所有的媒体都拒绝报导。而8月6日却全体出动,口径一致地按照政府的说辞进行报导。新闻的独立性和真实性荡然无存。

第五,房东在外国,委托当地熟悉法律的人进行诉讼代理。该代理人却被公安拘留。

第六、该地将建一幢28层的商业大楼,只是在地下两层是停车场。而记者却掩盖真相,只说是建停车场,而误导读者,陷房东于不义。而房东提出2层按照商业,另外2层按照住宅进行置换,考虑到所处的闹市位置,完全合情合理。而法院却只是按照72万人民币进行补偿,不顾市场价格超过700万的事实,这完全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抢劫行为。

第七、一个中国公民,在自己的国家被政府强制拆迁失去家园,跑到美国找美国国会议员求助。这是和谐社会的极大讽刺。

最后,我们来看看南方日报的新闻报导的第一段,看看这则新闻的“真实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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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法院强拆 韶关女户主投掷汽油瓶煤气瓶引大火

2010-08-07 09:43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南方日报讯(记者/谷立辉通讯员/黄云伍李建华韶法宣)昨日早上,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对位于韶关闹市区风采楼附近上后街44号楼房进行强拆。昨日上午,韶关市副市长尚伟召开记者见面会,通报了有关情况。当天下午,韶关市浈江区政府又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还邀请了浈江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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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里面有一个署名很有意思,叫“韶法宣”。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意思,其实是代表政府写通稿的通讯员,意思为“韶关法律宣传部门”的简称。看来这则新闻不是记者写的,而是由政府的相关人员写成通稿,有官方媒体同意发布。所以我们看到南方日报和羊城晚报的报导都大同小异。

再看看里面的一句话“记者了解到,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还邀请了浈江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记者在现场难道没有看到代表而只是了解到,还是记者根本没有在现场?人大代表没有去现场或者人大代表们已经被政府请到大酒楼去了?

这可以算作是对这则新闻的有趣的注脚吧。

2010年8月7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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