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现在这样就会被“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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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静慧综合报导)目前,中共政府以“劳动教养”方式迫害信仰团体、打击上访者和维权者,已成为家常便饭。其罪名也已经五花八门、随政府之心所欲。有甚者,一句话、一元钱、一个申请就被强加以莫须有的罪名劳教。众多的法律界人士以及民间的有识之士曾多次呼吁:劳教制度应废止。

一句话被劳教一年

2010年10月17日,中国“推友”程建萍(网名王译)因在社交网站推特上发表一句“愤青们,冲啊。”就被河南司法当局判处劳动教养一年,当局指控她扰乱社会秩序。

公民记者写揭露文章 触及公安部门被劳教

公民记者孙海洋,2009年1月5日报导了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警用车辆违法停车的文章,2009年1月9日被和平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带走,判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罪名是煽动闹事,暴力抗法。有知情人指出,这其实是沈阳司法腐败官员对孙海洋长期举报赌场和揭发司法腐败的打击报复。

上海异见人士韩立法被称为中国的“劳教皇”

上海异见人士韩立法2009年被公安秘密拘留后,再次被劳教,罪名还是“嫖娼”。韩立法于1989年参与“六四”学生爱国运动,由于始终坚持民主的初衷,多次被上海警方殴打、绑架、劳动教养,累计坐牢超过十年,并多次遭狱警及犯人殴打和虐待。流亡海外的上海中国民主党人士蔡桂华表示:“这是当局多次栽赃陷害,都用嫖娼这种下流的罪名。他在国内,一直遭受中共当局的迫害,他整个青年、中年时代,都耗在劳教场所了,他是个‘劳教皇’了,我据所知韩立法已经被劳教八次了。”

5次申请奥运示威 老太太遭判劳教一年

79岁的吴靛媛和77岁的王秀英的住房于2001年被强制拆迁后,就一直不断上访。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行期间,两位老太太从8月5日至8月18日,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申请到新设的“集会游行示威场所”进行游行示威,共申请5次。她们不但没有得到当局的答复,还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名判劳教一年,其目的是阻止她们在奥运期间上访。

家庭教会传教人被劳教

2010年5月6日,河南当局加重迫害两位内乡县赤眉镇家庭教会传教人,南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书”上称:陈风明和秦改英因“扰乱社会秩序”处“劳动教养一年”。

村民揭露腐败被教养

2009年,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的程丰明因原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腐败等问题不断上访。2010年他先后四次到北京上访,被邢台当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劳教一年。当程丰明被劳教家中无人时,当地乡政府和乡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入室偷粮,用货车拉走第一车粮食后,被程的亲属发现,乡派出所所长狡辩说这是“政府强制保管”。

酗酒闹事被劳教24天后打死

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凤山村的付昌平,2010年3月17日因喝醉酒把家里的玻璃砸碎,被当地公安局劳动教养1年,24天后其家人接到司法部门的死亡通知。亲属发现付昌平遍体鳞伤,经查付昌平入所做体检时身体健康,无任何病。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到劳教所24天就被打死,劳教所宋所长还威胁其家人,“不能说打死的,如果说正常死亡,还能赔偿点,要说打死的一分钱不赔。”

癌症病人“欲上访”被劳教

江苏省灌云县侍庄乡陆庄村一名身患癌症的农民陆金洋,几年前因赴京上访反映政府违规圈地问题,被当地政府列入重点监视对象。2008年3月陆金洋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食管癌切除手术,7月陆金洋到北京看病,被灌云县公安局从北京强制带回灌云县侍庄乡,以“欲上访”的罪名劳教一年。

四川教师曝光川震豆腐渣学校被劳教

2008年7月23日拍摄并在互联网上公布四川地震中倒塌教学楼的四川德阳市教师刘绍坤,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处以一年的劳动教养。四川大地震中教学楼倒塌造成大约1万名学生和教师死亡。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说:“当局不去调查和追究建造劣质危楼造成数千儿童死亡的责任者,却对像刘绍坤这样关注公益的公民施以劳教,禁止他们发出声音。”

三村民多次上访被劳教

2008年12月,六盘水市盘县民主镇旧屋基村村民王小孟、章小芹、方美珍等人,因为原民主镇某村村支书万某、文书张某在选举、通村公路建设、扶贫款使用、发放低保金等方面的问题,多次到北京上访。2010年9月9日,六盘水市当局对王小孟劳教1年零6个月、对章小芹和方美珍分别劳教一年。

“结石宝宝”父亲上访无果 QQ上说“狠话”被劳教

重庆奉节县红土乡大垭村一组村民唐琳于5月20日被判劳教1年,罪行为通过QQ群“散布恐怖信息,制造恐怖气氛,危害公共安全”。唐琳因为自己的孩子喝了7个月三鹿奶粉死亡,多次向政府讨说法,一直未得到解决。2010年5月17日,唐琳上网通过QQ群发布言论:“我就走极端”、“可能过几天就有新闻”、“东西都有了”等内容。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称,这些言论“散布恐怖信息,制造恐怖气氛”,现决定对唐琳劳动教养1年。

邪恶的劳教制度

1957年8月1日,中共出台了《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邪恶的是《决定》没有规定劳教期限,劳教人员等于被判了无期徒刑,很多人劳教最长达20多年。1979年《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补充规定》,才规定劳教期限一至三年。必要时可延长一年,但以后在实践中,常出现重复劳教或者延长劳教期限的问题。

1982年,由中共公安部制定,国务院转发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在当时也只能算是一部试行的行政法规,后来公安部又把“试行”两个字去掉了,但没有通过人大常委会,所以还是一部名义上的行政法规,仍然不能称为法律。中国民主党蔡桂华曾表示,正因为如此,劳动教养是没有司法体系管辖的,行政机关可以随意执行,想关就关,想放就放。其关押条件之恶劣和超强度的苦役,加之有目的的酷刑虐待,常常造成劳教人员的死亡。

目前,各地政府官商勾结,强行征收土地,强拆民房,民怨沸腾,产生大量了的访民维权现象。当局对付维权人士和上访民众最常用的迫害工具就是劳动教养了,上面一个指示,公安局发个通知,一个人就被投入监牢了。

中共对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同样借助了邪恶的劳教制度。据不完全统计,未经审判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超过二十万人,很多人在劳教期间被迫害致死。

众学者上书呼吁废止劳教制度

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吴地法学社的郑毅曾指出:《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这与《宪法》第三十七条在法理上是一致的。反观劳动教养制度,却与以上二者背道而驰。

2007年底,包括经济学家茅于轼,维权律师李方平,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中共体制内官员马克宁等69位中国学者和法律界人士联署发表了公开信,呼吁取消劳动教养制度。信中指出: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行政法规违反《宪法》、《立法法》的规定,也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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