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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高铁减振案 台监院纠正

【大纪元12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5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国科会办理南科高铁减振工程案,为不符资格的厂商量身订作,放宽资格限制,还佯以专利权,采限制性招标与厂商独家议价,严重违反利益冲突,今天通过纠正案。

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周阳山、陈永祥、李炳南提案,纠正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

陈永祥受访指出,此案从头到尾,只能用“乱、乱、乱”来形容,没有一件事做好、偷工减料、设计错误,工程虽已完工,但“几乎没有减振效益”,目前仍有6个仲裁和司法的案子正在进行。

纠正案文表示,国科会办理减振技术服务案,未依采购法订定厂商资格条件,疑为某特定厂商量身订作,放宽资格限制,导致不符资格的厂商得标,该厂商“既不具工程专业,亦无工程实绩及经验”,国科会主事草率,自毁立场,“本案所有弊病均由此开端”,违法失职,难辞其咎。

纠正案文指出,国科会办理减振技术服务案,减振工法未经专业审查确认,就贸然提出下阶段的减振工程统包案,而且佯以专利权,签请行政院同意采用限制性招标与减振技术服务案厂商独家议价,办理减振工程统包案采购,严重违反利益冲突,破坏采购公平合理秩序,有重大违失。

纠正案文表示,南科管理局配合上意,违背职责,从宽订定资格条件,让不具工程设计及营造施工资格的减振技术服务案厂商,取得减振工程统包案;又采独家承揽方式,容许厂商将全部工程对外分包,行违法转包之实,获取高额不法利益,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及政府形象。

陈永祥指出,得标厂商鸿华公司在减振工程统包案决标金额约新台币80亿元,但其中包括土建营造、减振连接器订制安装、弹性减振材订制等三大核心工程都分包出去,这部分金额约45.74亿元,也就是说,“重要工程都转包了,得标厂商也没做到什么东西,就可以拿30亿元左右”。

陈永祥说,像减振材本来要用天然合成橡胶制作,但厂商却偷工减料,用回收废轮胎加工制作,南科管理局没发现,而是由检调查出,到底南科管理局是故意放水还是监督不周,也让人质疑。

陈永祥指出,此案没有针对失职官员提出弹劾,是因为司法程序还在进行当中,待司法判决定谳,再看是否有充分的弹劾理由,不过,此案的行政违失相当明确,所以查案监委先就相关机关提出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