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并北银案 北市:非小并大
【大纪元12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21日电)富邦金控与台北银行合并,遭外界质疑“以小并大”。台北市财政局今天指出,就股东净值而言,富邦金控的净值是台北银行的2倍多,并购案并无“以小并大”。
台北市财政局表示,北市府是以原持有台北银行股票,在民国91年12月23日与富邦金控完成股份转换作业。而企业合并考量的因素很多,如资产规模、净值、异业结合效果、转换价格、确保员工权益,以及参与经营程度等。
财政局官员说,富邦金控购并台北银行,概括承受台北银行的资产与负债。合并前富邦金控总资产(以90年12月底为基准)虽为新台币4627亿元,但股东净值为1015亿元;而台北银行总资产虽高达6587亿元,然负债也高达6129亿元,股东净值仅458亿元。
财政局指出,就股东净值而言,富邦金控的净值是台北银行的两倍多,并购案并无“以小并大”。
对于总统大选前,外界“旧案重提”,财政局整理资料指出,早于92年5月立法委员提出质询,并要求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将全案移送检调侦办,经台北地检署指示再次分案侦办“很难证明涉有内线交易情事”。
另外,监察院91年10月来函调查此案,市府配合将全案资料送请调查;经监察院93年5月提出调查报告,指出“台北银行、富邦金控是在透明机制下合并,未有因利益输送而贱卖情事,本案决策过程并无不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