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中共“喉舌”社评证实官方带走艾未未

【大纪元2011年04月06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在沉默了60个小时后,中共官媒终于对艾未未被失踪事件发出声音。人民日报社旗下的《环球时报》以社评《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证实了艾未未被警方带走,并为官方进行了辩护。社评论调立即遭到互联网上有许多批评和质疑。

《环球时报》称,艾未未喜欢在“法律的边缘”活动,做一些普通人搞不太清楚“算不算法律上出格”的事。该报又说,艾喜欢“我行我素”,经常干“别人不敢干”的事。他本人大概清楚,他很多时候离中国法律的“红线”不远。

法广报导,对艾被带走的起因,该报含糊其辞地说:“4月1日他出境取道香港去台湾,有报导称他手续不全,具体情况不详。”该报又说:“被带走的具体事情估计很快会明了。”

该报还严词斥责了西方各主要大国在艾未未失踪后,敦促中国政府遵循对法治和人权的承诺,指其为“对中国基本政治框架的轻率冲撞, 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无视。扰乱中国社会的注意力。”

民众专家批评反驳中共喉舌说辞

对该报社评,引来互联网上的许多民众及专家的批评。

法学博士许志永在TWITTER上说,法律不需要在任何人面前弯曲,要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可中国的法律在强权面前不只弯曲,而是卑躬屈膝毫无尊严。“艾未未即使触犯了法律,那也要有程式,毫无手续被强行带走这跟绑票什么区别?”

作家许晖说:“法律不是挡箭牌(外交部发言人姜渝语),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这两种表述形象地透露了中国式法律的秘密:法律就是一支箭,牢牢地掌握在权力者手中,随时随地射向没有挡箭牌的任何敢于质疑的人,一箭穿心。”

同时,《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在微博客上为这篇社论进行了辩护。他表示:“中国法律设定一些限制和红线同样很正常,中国对西方的抵制是必须的。”

BBC引用署名“彭晓芸”的网友质问说:“法律的红线是随时根据需要设定的吗?而不是以宪法为纲吗?”

另一位“李嘉赓”的网友说:“中国现在从上到下都在讲要创新,创新就是要特立独行啊,如果因为特立独行就触犯了法律,那谁还敢创新呢?政府讲的创新会不会又流于形式呢?”

署名“曹曹律师”的网友质问胡锡进说:“您所谓法律限制和红线是什么?谁来设定?解释?如何判定?稍具法律常识的人或不会反对未经终审审判的人均非有罪。正所谓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我们追求实体正义但须程式正义。”

有网友建议《环球时报》:“请把艾来来违法的证据拿出来昭告天下,以儆效尤!请把带走艾的法律依据拿出来亮给西方,让他们哑口无言。”像现在这样,“人失踪了60个小时,不知下落。没有任何部门出面负责,那是司法吗?是黑社会吧。”

母亲发寻人启事寻找儿子

艾未未现年53岁,他于周日在北京机场准备登上前往香港的飞机前被警方带走。他的妻子和律师表示,他们至今仍不知道艾未未人的下落和处境。

4月5日傍晚时分,艾未未的母亲,中国已故著名诗人艾青的夫人高瑛,与女儿高阁一起发出一份“寻人启事”,寻找4月3日在北京机场被边检人员拦截后,迄今为止毫无音讯的艾未未。

高瑛在接受德国之声专访时表示:“我找不到我的儿子,他被抓走后,没有消息。我的儿子如果是被警方带走,也超过了法定时间,24个小时没消息,48个小时没有消息,50多个小时还没消息,没有人告诉我他在哪儿,没办法了,我必须要发‘寻人启事’了,所以我就发出了这个启事,我想请大家帮忙找一找,我的儿子在哪儿?我能不着急吗,一个人说被带走就被带走了,可是带人总要和家里打个招呼吧,他到底犯了什么罪,也应该告诉我们,作为一个母亲,我能不牵肠挂肚吗?”

高瑛说:“现在中国这么一种混乱的状态,我特别担心,因为我对我的儿子了解得很多,我太清楚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了。我觉得他就是为老百姓说话的,为一些不公平的事情发出自己的声音,他从不是为个人的利益,如果是为个人的利益,他就不会左一次右一次地被打,他上次在德国被查出脑溢血,如果不是治疗及时,说不定就死了,那次也是为了四川地震时和他一样调查豆腐渣工程的环保作家谭作人,为了给这位原来不认识的人去出庭,被四川员警打的。他就认为对地震中死去的那些孩子的生命得尽责任,他当时说‘豆腐渣工程’不可能只是这一处有,应该说很多地方都是这些情况,如果有些地方再发生地震,不能像汶川地震一样,要汲取教训,所以他冲出来调查这件事,结果他走上了一条,现在还不能说是不归路。”

“我也认为他是一个最标准的人,他是一个很有人性的人,他考虑自己太少了,我以前和他讲,你休息休息吧,他说有好多事情我不得不去做。他也确实希望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能走在健康的路上,现在这么腐败,他看不过去。”

就在艾未未自己被捕前五天,他还曾接受德国《南德意志日报》驻京记者采访,批评中国当局肆意拘捕公民,并表示:“中国尚处于黑暗时代。”

尽管美国、法国、德国、英国、国际特赦和其他组织呼吁中国政府释放艾未未,但中国外交部和北京警方拒绝对艾未未的失踪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