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生活

移民问题:我该不该封掉我的刑事案底?

【大纪元2011年06月17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444:我因为不慎在购物中心停车场里同太太吵了起来,我有推搡,抓住她的胳膊往车里拽的动作,可能动作大了一点点;周围的美国人给警察挂了电话,我就有了刑事案底。我现在是H-1B,太太是H-4身份。有人劝我将案底封掉,以免影响我今后找工作。我该做吗?

 

解答:在申请绿卡和公民时,都需要你的案底资料,你封掉后,连你自己都拿不到任何文件,最后还要申请法庭重新打开封掉的案底,甚是麻烦。所以要在封掉前拿到3-4份公证了的文件。移民局要以下4种文件:

  (1) 警察报告

  (2) 起诉文件

  (3) 法庭判决,或此案如何了结的文件

  (4) 惩罚满足了的证据,(如判你6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你完成服务的证据)

  

最好不要封掉,直到拿到公民后再做,这样就不会由于移民局改变政策要看更多的文件,造成你又要花钱重新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