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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校长:教师工时应入法 明订工作守则

【大纪元2011年05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全国17县市成立教师工会后,教师也成为劳工一族,固定工时问题自然产生,全国校长协会理事长张荣辉表示,教师的权利义务理当与其他劳工一样,但其工作性质又属责任制,如此矛盾之处就希望透过立法时清楚明定,才能厘清争议,同时保障学生受教权。

当前教育相关法令,对教师待遇及工作时间还没有明确规范,校长协会指出,应以学生受教权为最大考量,同时明订工作内容为何、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必做,不要打混仗;并建议教育部在100学年新学期开始前,应订定“教师工作守则”范本。

另外,晨间自习、教学及备课时间等“一定时间在校服务”,及超过在校服务时间之处理,应与寒暑假、加班费、补休及行政奖励等,一并纳入讨论。中小学教师工时入法,正可借此以把教师所需要的权利义务规范清楚。

社会期待 教师责任无限大

校长协会表示,教师都是领薪水工作,教师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不必要求教师24小时责任。但是社会对教师工作与责任的完全期待,常造成老师的责任无限上纲却不明确,形成大家打混仗,更造成劳逸不均。

规定教师工时,并不代表老师就真的只上8小时就下班,其他如课后辅导、与家长联系等都还是继如以往,张荣辉说,规范只希望取得社会大众的共识,希望有问题能尽量在规定上班时间讨论,并知道老师工作的辛劳。

工时固定 避免劳逸不均

尤其部分国高中科任教师,常上完课后就不见踪影,但绝大部分教师在校时间经常超过8小时以上,造成同样领薪水工时却天差地远。

教师工时入法即可规范提早离校的老师,留在学校备课,让学生可随时询问,将不再有上课时间却找不到老师等问题发生。

全国家长协会理事长谢国清指出,对于拟定“固定教师工时”,抱持着有条件支持立场;教育部应把早自习、午休课后家访、甚至寒暑假等问题清楚规范,若只片面决定固定教师上下班时间,只会让家长产生恐慌,担心学生权益受损。她强调,只要教育部清楚规范,全家盟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