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扬言停售APP 台北市重罚谷歌

【大纪元6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27日电)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由于Google表明拒绝依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给予手机应用软体(APP)消费者7日鉴赏期,并扬言暂时停止对台湾消费者销售付费APP,决开罚新台币100万元。

台北市政府法规会主委叶庆元指出,Google停售付费APP的举措,显然是意图绑架全台湾的消费者,来换取拒绝遵循台湾法律特权;因此决定依法裁处100万罚锾,并再度限令Google在7月1日前提出改善计划。

市府主任消保官陈碧珠指出,Google Android Market的服务条款中载明,消费者只能在下载手机应用软体的15分钟内退费,明确违反消保法“邮购买卖”必须准许消费者在7日内退费的规定,并经市政府限期于上周四(23日)前改善在案,Google上周五上午要求市府暂不开罚,今天再做最后决定。

但她说,Google上午由律师代表到市府,并由美方人员致电市府,明确表示拒绝遵循消保法的强制规定,并且表示停止付费应用软体的销售,市府对此表示遗憾,并决定依法开罚。

叶庆元表示,台湾的法院以及中央政府已经多次解释,网路购物必须适用消保法邮购买卖的规定,手机使用者透过网路购买手机应用软体,自然也受到消费者保护法的保障。

他指出,虽然部分消费者在网路上指出先前也有成功退费的经验,但目前退费使用介面复杂,而且在业者透过定型化契约明文排除退费责任的现况下,退费与否变成业者的“恩给”,而不是消费者的权利,此一不合理的契约条款规定必须修正。

叶庆元表示,从去年开始,市府就开始对网路销售平台业者宣导必须保障网路消费者7日犹豫期的规定,从PCHOME等本土ISP业者到Yahoo等国际ISP业者都已经遵循台湾的法令办理,此次向苹果以及Google两家手机应用软体业者宣导,苹果也接受市府的规范,只有Google无视法律的规定,要求不被规范的特权,市府无法接受。

叶庆元指出,手机销售平台业者如Google及苹果在软体出售后,可透过手机的连线更新功能,查知软体是否持续存在于使用者的手机上,所以不至于发生消费者退费后持续使用相关手机应用软体的问题。

叶庆元强调,相关的技术问题对于苹果的APP Store既然不造成困扰,Google拒绝配合显然非常恶意。

陈碧珠说,Google将于本周四派人直接来台沟通,市府将视Google届时的立场,决定是否二度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