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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沙田乡委主席涉丁屋贪污被捕

【大纪元2011年07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综合报导)香港沙田乡事委员会正副主席等10多人,怀疑涉及沙田丁屋交易贪污案。沙田乡委会主席莫锦贵昨日承认被廉署调查,以15万元获准保释候审。廉政公署回应指不会就事件作出评论。

有报道指,廉署怀疑有人涉嫌在丁屋交易中收受利益,于是上星期采取行动,派出大批人员在沙田乡事委员会和涉案人士住宅搜查,带走大批文件,拘捕10多人,包括沙田乡事委员会主席莫锦贵和第一副主席郑耀棠,以及专营新界丁屋买卖的地产代理界人士,全部获准保释候查。

莫锦贵昨日下午出席乡议局大会,向记者证实自己被廉署调查,现时获准保释外出,于下月再向廉署报到。对于有无参与买卖过丁屋,莫锦贵表示,10多年前主要是从事沙田的村屋买卖生意,而不是丁屋,而且是很久以前的事,现时已没再参与。有消息指沙田乡委会第一副主席郑耀棠亦被廉署拘捕,但他拒绝回应。

审批丁权 村长权力大

莫锦贵是现任沙田大围村村长,郑耀棠则是火炭村村长。现行政策订明,新界乡村丁权持有人,要经村长确认之后才可以兴建丁屋,因此村长在审批丁权时有很大决定权。村长要向地政总署提交证明书及宣誓书,证明丁权持有人的身份和确认丁权持有人不会与其他人分享丁权。据了解,有人涉嫌发假誓,而被廉署拘捕。

有大律师指,当中有很多利益输送机会,甚至有村长会充当经纪,收钱为发展商收购丁权。曾打过不少村代表选举官司的汤家骅对媒体指出,有村长会为发展商担任介绍人,收钱为他们集齐丁权发展。他指原居民一日有丁屋权,村长都有获利诱因,又表示有关问题已存在好几十年,但政府一直采取“只眼开只眼闭”的态度。

本身是乡议局成员及律师的林国昌证实,曾听闻村长收钱担任中间人。他说,乡事会、乡议局以至地政总署都有制度制衡村长,不是完全由他负责。

乡议局主席刘皇发则表示,自己都是从传媒得知有成员被捕,又指乡议局一直守法,按照政策去做,强调新界丁屋,是为村民解决居住问题。而副主席张学明就说,不知有成员被捕,廉署未有与乡议局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