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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环保局稽查观音动植物检疫中心依法重罚

【大纪元2011年08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县环保局针对农委会防疫检疫局动植物检疫中心,未妥善处理动植物检疫之废弃物,任其露天堆置,对环境造成影响,15日会同环保署北区督察大队等相关人员前往现场稽查,除限期针对露天贮存废弃物做清理,也将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和环评法做惩处,罚款金额将超过30万元。

桃园环保局稽查人员虽于8月9日前往稽查,却未发现明显缺失并做处理,县府环保局长陈世伟立即指示进行内部查核,并对失职人员签报处分。

桃园县政府环境保护局稽查和事废科人员,15日会同环保署北区督察大队和动植物检疫中心人员,至其废弃物贮存区查核,发现该中心将未受感染动植物性残渣混合物及垫料、植物性残渣,混合露天贮存;并将野生动物舍前未受感染动植物残渣混合物露天贮存;但并未于明显处以中文标示及露天贮存;也未防止雨水、地面水渗入渗透之设备或措施。此举,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36条,将被处以6千至3万元罚锾。

该中心自设焚化炉并未操作,废活性碳、焚化炉底渣并未产出;废水经处理后回收使用,有机污泥也未产出。动植物检疫中心并无受污染动物尸体、残肢产出。



环保局稽查设于观音乡的动植物检疫中心,除依法告发重罚,并限期改善(摄影:徐乃义/大纪元)

桃园环保局指出,经查该中心产出之动物尸体、动物性废渣,均自行清运至淡水行政院农委会家畜卫生试验检验所焚化处理,唯其未以网路申报清理情形。该中心6月份贮存量:植物性残渣约50公吨、未受感染动植物性残渣混合物及垫料约25公吨,依产出量,植物性残渣申报13吨、未受感染动植物性残渣混合物及垫料产量申报11.43公吨,其事业废弃物清理计划书中登载产出平均日产生量19.2吨,废弃物产出超过10%,未依规定变更,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31条规定,处以6千至3万元罚锾。

环保署和环保局要求业者,在两天内将露天贮存之事业废弃物提报清理计划书至环保局并尽速清理。若未依期限清理,环保局将采按日连罚至改善完成日止。

针对动植物检疫中心当初设立时曾通过环保署召开之环境影响评估审查会,而15日稽查发现的缺失,未依环境影响说明书所记载之内容确实执行,这部分,罚款金额至少过30万元,环保局将报请环保署做处理。

桃园县府环保局8月9日接到民众提供的资讯后,虽在当天上午就派稽查人员前往现场稽查,并会同检疫中心人员至堆放检疫废弃物的地点察看,但却只在现场稽查到堆置打包好的废弃物近20包,都捆绑妥当,且经查现场的废弃物,仅系植物性残渣和动植物性残渣混合物,以及生活垃圾;并未发见有空气和水源污染情事。尽管稽查人员当场要求厂方人员加强对环境的维护。但却疏漏对于该中心后侧之堆置场所做详细之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