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纪实文学

末代贵族浮沉录(9)

第二章、人奶——原罪 (3~5)

分家不久,娘带着我和妹妹,离开了我生活过五年的那个大家庭。丧事之后,娘已经感到身心交瘁,不愿意睹物思人引起更多的伤感,更想单家独户去避开一些不必要的纠葛求取清静。

我们寄住在一个胡姓的亲戚家里。据娘讲外公是前清武举,这姓胡的亲戚曾是外公属下,那时候的道德理念,把对于我们这样的孤儿寡母的关照视之为对于前辈的报答,是理所当然的义不容辞的事情。所以胡家亲戚把他的很大的花厅给我们居住,这花厅有十多间房和一座大花园。我还记得那大花园里有一棵很高很大的黄桷树,花园里还有一个养鱼池,池周种有许多好看的花……有一道高高的大门,把花厅和主宅分隔开来,使我们成为单家独户。大门旁边有几间平房,作了厨房和下人的住所。分家时候给了我们大班(轿夫)、和伙房(厨子),男仆们都住在那平房里边。一个女管家和女仆住在花厅的楼下。娘、妹妹、我三个人住在楼上。还闲空了好多房间。

不久,娘的外婆,我们叫阿祖,来我们家的时候已经87岁了,身体还非常“硬邦”,阿祖带着一个名叫芷芸的丫头来到了我们家。从此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共同生活了15年,一直到1951年,阿祖已经102岁了,我和妹妹早已经参加“革命”去了。娘被抓去“劳改”进了监狱!102岁的阿祖便只有死路一条了!因为我们那样一个家已经“四分五裂”!很久以后才知道这一切(我已经在乐山“革命”),我只能够对于1951年“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等等社会大变革带来的“家破人亡”的现实,寄予一腔无奈的惆怅!

最不能忘怀的是阿祖讲给我的一件事;阿祖说我娘是个大孝子,在我外婆患重病的时侯,娘曾经为之“割苦”――亦即在斋戒沐浴之后,跪在观音菩萨座前,焚香秉烛,虔诚的祈祷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显灵。然后自己用刀子剜下手臂上的一块肉,再用刀子剁碎和在药里给外婆吞下去。祈求能让重病的外婆起死回生。“割苦”在三十年代,医学落后的中国社会里,是不少“孝子”用来挽救亲人生命的一种办法,然而“割苦”没能够救活外婆,外婆只活了三十多岁。听了阿祖的叙述以后,我便赖着请求娘把手臂上的疤痕给我看……当我看见娘手臂上那块大大的疤痕时侯,我惊愕得胆颤心惊、泪流满面、而终身无忘。慈爱的娘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增添了神圣的剜肉救母的勇敢形象。虽然对于这种行为,我童稚之年无能评价,但对于娘的亲情却更深了一层。在我头脑中却留下了一个神圣而又可怕的模糊概念――人身上的一块肉是可以剜下来奉献给亲人救命的圣药!但要在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的庇护之下!但对于整个的人都可以吃--却不可思议,那应该是很遥远的几千年以前的洪荒野蛮时代,野蛮人的行径了!我不敢想像人可以吃掉整个的人!这不是号称为“文明社会”吗?

二〇〇八年,当我读到了杨继绳先生的纪实作品――《墓碑》。在翔实的纪实了大陆“全国”饿死四千多万人的史实的同时,纪实了两千多件“人相食”(国家主席刘少奇说的)的事件!全国各地都有“人相食”的事实――全国各地人吃人!!而且书中纪实了两千多件实事!!活人把死人身上的肉割下来吃,活人把活人整死来吃,把别人的小孩整死来吃,甚至把自己的儿女整死来吃……

老天哪!我痛哭流涕!我胆颤心惊!我仰天长啸!

那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年年高唱“目前形势大好!愈来愈好!”的毛泽东时代啊!!老天哪!!看过这本书的中国人应该太少!因为在中国大陆现在依然是一本禁书!这样的书为什么要禁呢?这样的罪恶为什么要隐瞒呢?为什么?为什么??(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