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简讯】侨务委员会提醒侨居海外国人 遵守二代健保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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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2月03日讯】二代健保新制将于民国102年(公元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侨居海外国人投保规定之修正内容如下:
  
返国投保等待期延长为6个月。久居海外的国人返国恢复户籍,如回溯“2年内”曾有投保纪录,于恢复户籍当日立即可参加健保,否则,必须再等“6个月”才符合健保资格。未曾在台湾设籍且未有参加健保纪录者,必须在台居留满6个月,方可参加健保。另因应新制将等待期由原4个月调整为6个月,为保障民众权益,并设有过渡条款,长期居留国外之民众倘在二代健保施行1年内(102年12月31日前)返国设籍,只要曾有参加健保纪录,都可以在恢复户籍当日立即参加健保。
  
出国停复保规定:二代健保维持预定出国6个月以上者得办理健保停保之措施,但于返国之日办理复保后如因再预定出国而拟停保,则须于该次复保届满“3个月”后,始得再次办理停保。侨务委员会特别提醒侨居海外国人,返国不论停留期间长短,应自返国之日起办理复保,届满3个月后,始得再因出国实际需要办理停保。
  
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品质优良,侨务委员会呼吁全体侨胞共同支持政府的制度改革,以呵护珍惜的态度支持健保制度,并建议经常往来海内外之侨民,不需频繁地办理停复保,宜持续缴交健保费来支持健保财政,并享国内医疗资源。
  
有关二代健保相关法令及资讯请上行政院卫生署中央健康保险局网站www.nhi.gov.tw查询,或洽健保局咨询专线886-800-030-598,亦可电洽华府华侨文教服务中心301-869-8585分机120,陈小姐。

(责任编辑: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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