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外佣居港权上诉案开审

【大纪元2012年02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综合报导)一名在港工作超过20年的外佣,08年申请居港权被拒后提出司法复核,去年高院裁定入《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政府提出上诉,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开审,预计审理3天。

政府去年就首宗外佣居港权司法复核案提出上诉,案件昨日开审,有关注团体代表到高等法院旁听,早前提出司法复核胜诉的女外佣没有到庭。代表政府的大律师彭力克指,《入境条例》违宪,会令近12万外佣有资格成为香港人,对社会和经济带来影响。他提出3点上诉理据,指《基本法》赋予政府权力,就出入境作出管制,有权就“通常居住”下定义,外佣不视为“通常居住”,并没有抵触《基本法》24条的规定,中英联合声明亦授权政府作出有关定义。

彭力克又引用英国案例,指留学生在英国居住,但留学期间不会视作通常居住。他又引用越南难民例子,指香港立法机关引用权力,不将他们视作通常居住,换言之香港政府一早已经运用类似权力,可以实施出入境管制。他又重申《基本法》赋予政府权力,入境条例就通常居住定出限制并无违宪。

但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质疑为什么法庭解释法例,要考虑这些社会及经济因素。彭力克则表示,法庭不一定要根据这些因素作出判决,但正因为影响大,《基本法》应容许政府有弹性作出入境限制;又认为不能只从字面解释及狭义去理解《基本法》24条的规定。

张举能又称,英国法庭的裁决不代表香港法庭要跟着做,因为上诉庭有自由为《基本法》作解释,彭力克认同。

高等法院去年9月底审理一宗外佣居港权的司法复核案,裁定《入境条例》限制外佣申请居港权的资格违反《基本法》。政府其后提出上诉,并宣布继续暂停其它外佣的居港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