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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兼职 郝:代表市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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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17日电)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许淑华今天公布郝市府团队前十大兼职官员;对此,台北市长郝龙斌回应,北市府订有行政伦理规范,且官员兼职代表市府执行专业监督,兼职有其必要。

许淑华今天举行记者会质疑,郝市府兼职官员,第1名为教育局长丁亚雯,兼任府内外职务高达58个,包含灾害防治、消费者保护及活化淡水河委员,“这些业务不知与教育有何关系?”

许淑华说,北市府局处首长平均月薪至少新台币12万元以上起跳,是一般上班族薪水的3至5倍,但局处首长坐领高薪,却又兼职领取车马费。

她公布资料指出,领取最多车马费的市府官员,分别是前法规会主委叶庆元的27万6625元、其次为工务局长李咸亨26万4000元、捷运局长陈桩亮17万9200元。

市议员李建昌表示,局处首长以审查费、出席费或其他名目兼领费用,借此规避法令罚则,适法性及合理性实在有检讨空间,应该让首长的兼职费清清楚楚摊在阳光下,接受市民检视。

郝龙斌下午在媒体有约针对官员兼职问题回应表示,很多是无给职,提供专业协助,甚至是必须的兼职,例如悠游卡股份有限公司,市府有股份,当然要有几位首长去了解、监督其运作。

郝龙斌说,有的首长兼职是工作本身的一部分,像财政局长邱大展代表市府担任富邦金融控股公司董事;但官员兼职都要本于利益回避的原则,除本人,连家属都要利益回避。

北市府人事处主秘许尧钦表示,市府为能跨局处横向联系及沟通,互相协调配合,成立临时性的任务编组,并依设置要点指定相关机关首长兼任召集人或委员,任务完成后随即裁撤,派兼人员亦予免兼。

他说,首长的兼职没有违法,例如叶庆元遭质疑兼职车马费领了20多万元,不过实际有给职的兼职酬劳没有超过两份,符合规定;另外讲座钟点费、稿费、审查费、出席费等不受规定限制。

至于议员质疑首长兼职职位太多,许尧钦说,人事处会每年检讨,最近4年已裁撤21个任务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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