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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双面谍策反台军情上校 判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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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涔溪台湾台北报导)以台商身份掩护在两岸间担任双面谍罗彬,因策反对象是台军情局上校罗奇正,为台湾发现最高级别情报官员泄密案,罗奇正因具军人身份被判处无期徒刑。罗斌因不具军人身份,台湾高等法院以违反国家情报工作法,判刑罗彬3年6个月;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将罗彬判刑确定。

罗奇正2003年起吸收罗斌赴中国北京、广西等地,替台湾从事情报工作。但2005年因身份疑似曝光,领取87万多元资遣费后,遭军情局裁撤。

2006年7月赴大陆时,遭对岸国安官员逮捕,对方要求罗彬戴罪立功,返台吸收罗奇正为大陆工作。罗彬为换取获释,返台吸收罗奇正,罗奇正禁不起利欲及绩效诱惑,反被罗彬吸收。

罗彬多次赴港与大陆国安人员碰面,将罗奇正泄漏的情报转交大陆,再将大陆喂交的情资,带回台交给罗奇正,供罗奇正诈领工作费。

罗彬每次收受中国大陆2000到3000美元不等报酬,共收受3万9700美元及5万4600元港币。直到2010年10月间,罗彬与罗奇正在台北市捷运站碰面交付情资时,被调查局与军情局查获。

检方起诉时对他求刑六年,因罗彬坦承犯行并配合办案,检察官当庭改求刑两年,但法院仍重判3年6月,罗彬无法接受提请上诉,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将此判刑确定。

刑求重金、诱惑

据媒体报导,2006年7月罗斌返回大陆福建,被中共国安跟监逮捕,囚禁2个多月,中共情报部门以“不合作就判你死刑”要胁罗斌替中共从事对台湾间谍工作,利诱他当“双面谍”。

罗奇正获悉罗彬遭遇后,原打算顺势提供假情报给对岸,但最后受不住对岸重金诱惑,也被策反。

罗奇正被控收贿、为中国大陆从事间谍活动、诈取工作奖金,高等军事法院去年依陆海空军刑法、贪污治罪条例,合并对他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年2月将案件发回高等军事法院。

罗斌因不具军人身份,适用普通法律的国家情报工作法,仅判三年六个月。但有部分法界人士认为,有必要考虑修法加重非军职人员从事间谍者的刑度,达到吓阻及防范目的。

两岸谍报战

发生泄密的军情局是台湾政府主管搜集中国军事情报的最高单位,其前身是国民党的军统,与中共情报单位的谍报战始于国共在中国大陆斗争时期。

近年来发生多起共谍案:

2012年4月:汽车零件买卖台商郑敏群,在大陆协助台湾军情局吸收情报,在大陆福州娶妻后,被大陆情治单位吸收,返台利诱军情局董姓中校,被捕。

2011年5月:北京联想公司台商赖坤玠,被北京国台办吸收,返台收集飞弹技术资料等军事机密一事,被捕。

2010年4月:台商刘正平透过关系,欲将汉光演习、固安计划等150件军事机密资料交给中共解放军总参谋部,被捕。
  
2009年10月:台商孔祥今在2004年双十节前夕,向印刷厂取得尚未公布的双十讲话内容,传真到大陆国安局,被捕。
  
2009年1月:立委廖国栋前助理陈品仁,吸收总统府前参事王仁炳当下线,将总统府机密文件转交大陆情治单位。
  
2008年2月:美国国防安全合作署官员柏格森,将“博胜案”等美国对台军售情资,交给为大陆从事间谍活动的台裔美籍商人郭台生。
  
2003年11月:中山科学研究院火箭专家黄正安,向大陆美女间谍林伟泄漏“凤凰遥攻精灵炸弹”等机密资料,被捕。
  
1999年2月:1996年台海危机中,时任总统李登辉一句“大陆演习飞弹所发是空包弹”,令被台湾吸收的解放军少将刘连昆身份曝光,在1999年被捕,当年8月被处死。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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