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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审化妆品广告 数百件违规

【大纪元8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20日电)台北市卫生局今天表示,1至7月查获403件化妆品广告刊播内容与原核准不符,未依规定事先申请核准的违规广告192件。

卫生局统计指出,今年1至7月受理化妆品业者申请化妆品广告共4852件,审核通过4681件,不予核准共171件;另外,同期执行违规化妆品广告监录,查获刊播内容与原核准不符共403件,未依规定事先申请核准的违规广告件数为192件。

台北市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处长陈立奇表示,依法令规定,化妆品厂商登载或宣播广告时,事前应将所有文字、画面或言词,申请中央或直辖市卫生主管机关核准,并向传播机构缴验核准证明文件后刊登。

陈立奇提醒,业者登载或宣播广告时,除事先须提广告申请外,并应在广告内容注明核准字号,且广告核准有效期间为1年。

他指出,许多常见虚伪夸大、涉及医疗效能的广告词句都已超出化妆品的功效范围。

陈立奇表示,为遏止不实广告讯息传播,保护消费者权益,呼吁化妆品业者应依法提出广告申请,并依核准内容刊登。民众若有化妆品广告相关问题,可电洽台北市民当家热线:1999转7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