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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以房养老审查 长者月领类年金

【大纪元1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8日电)行政院政务委员薛承泰今天说,“以房养老”试办计划特色是社福概念,参加者每月领取“类年金”,若失能由政府负最后责任。

对于攸关参加者每月可领取多少金额的精算表,薛承泰表示,施行对象可能参加的年限到底要估20年或30年,和不同县市参加者的房地产价值不同,是最终考量精算表的两大关键。

他说,加上其他考量因素,光是每种情况的参加者都可能精算出10到20种组合,计算非常复杂。

行政院上午将审查内政部“以房养老”试办计划,计划将开放全国100个名额,只要是65岁以上、无继承人的长者,若自有房产不超过各县市公告中低收入户不动产公告现值的门槛,都可向内政部提出申请。

薛承泰表示,有别于香港、新加坡商品模式,台湾“以房养老”试办计划强调社福的概念,藉由活化老者的不动产,同时又能住在房产中安老,每月领取“类年金”,让长者多了一项养老的选项。

“以房养老”的另一项特色是政府长照计划将介入,薛承泰指出,对于参加试办计划后发生失能的长者,政府将负最后责任。

他表示,“以房养老”试办计划施行日期将待今天审查后才能确定,若试办情形良好,将进一步修订相关法规和扩大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