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军:裸奔的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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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29日讯】简阳隶属资阳,是资阳的县级市,以羊汤闻名。

10月18日,简阳法院以安检为名,阻止我们律师进入法庭辩护,悍然开庭。7个被告人,两千多页的案卷,只用4个小时就审完并重判第一被告人王红霞12年,在世人面前完成了一次无耻裸奔。

简阳的裸奔,离不开资阳的资助和支持。简阳在资阳的支持下,脱光了身上最后一点遮羞布。

本案所有的被告人都曾经被非法拘禁于资阳市法制教育中心(二娥湖黑监狱),并在那里获取了对被告人不利的口供。5月13日,11律师探访二娥湖黑监狱,资阳警方大打出手,并非法拘禁律师24小时。(见本人《资阳28小时“法治游”》)

上周,简阳法院通知众辩护人18日上午9点,王红霞等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在简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会见

16日,广州毛宏伟律师和重庆唐天昊律师分别到关押被告人的资阳看守所要求会见,看守所拒绝,让联系办案单位简阳法院。二律师联系本案书记员,书记员说问问,之后再无消息。

17日凌晨,我与北京姜一兵律师飞赴成都,赶至资阳,当日上午与重庆崔坤建律师和唐天昊律师在看守所会合,再次要求会见。看守所警察这次的答复是要等48小时安排。我联系本案书记员。书记员询问之后答复我说,他们没有阻止我们会见,但看守所有看守所的规定,他们没有办法命令看守所安排我们会见。皮球在两家之间踢来踢去。

17日中午,我们写好对资阳看守所的控告书,下午一上班就去资阳市检察院控申处控告。控申处的胡成华副处长接待我们,做了询问笔录,打了无数电话,帮助我们协调会见的事,最终在快4点的时候让我们再去看守所会见。胡副处长的敬业和帮助,让我们感到一些暖意。

下午4点多,我们四位律师到看守所,警察慢悠悠地办着手续,说只能一个个的见,因为里面没有位置。后来进入以后,我们发现,他们为了实现没有位置的目的,安排了人坐在会见室玩手机。

虽知是谎言,但我们还是等在外面。

那天,看守所门口的车格外多,车里车外三三两两的人,在门口闲逛,时不时拿眼睛瞟着我们。后来,唐天昊告诉我,他看到好几个个熟人,其中有一个5月13日那天参与看押我们、询问我们的董德,他的身份是资阳公安局国保。

董德远远地站在一个垃圾堆旁,瞟着我们。很想过去和他打个招呼,问问他这次看到我们是什么心情。

六点,他们强行结束会见。我们走出看守所,看守所门口几辆一直坐着人的车也先后离开。

走出看守所所在的山沟,在资阳街边吃饭,一辆一直有人的车停在马路对面。我们吃完饭打车离开时,它随后跟上,不知有没有跟至简阳。

二、查房

17日中午,江天勇就在微博和微信中预言,当晚必然会遭遇查房。但很多朋友,包括我都不以为然。我想资阳和简阳警察不会像大连警察那样无聊与愚蠢。

所以,当天晚上我们商讨完案件,各自回房休息,警察11点半上门查房的时候,我能感觉到江天勇那份得意。

我低估了资阳和简阳警察的无聊与愚蠢,在面对这类案件、这一阵势的时候,或许全国的警察都是一样的。

17日晚,我们入住简阳的安逸158酒店,与先期到达的江天勇、郑建伟等律师会合。办理完身份证登记手续之后,我对前台的小姑娘说,晚上不要让警察来查我的房间,否则我会骂人的。小姑娘笑着答应了。

11点半,当我准备休息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服务员说:开一下门,警察查身份证。透过猫眼,我看到门口站着服务员和戴著作战帽的警察。我非常生气,不给他们开门。敲了好一会儿,他们又去敲其他律师的房门。

我穿好衣服出门,看到楼道里有五六个制服警察,其中两个女警察,三四个宾馆工作人员,还有两个衣着时尚的漂亮小姑娘。当时,虽然很生气,但也心存疑惑:这两个小姑娘是干什么的?莫非他们真使出了“美人计”?

我到江天勇的房间,看到江天勇正和一个40多岁的女警和一个20多岁的女警在纠缠。两三个男警察被江天勇赶到门外,一声不吭地站着。

40岁的女警,后来知道叫周兴萍,非常强势,戴战斗帽,著作训服,手持强光手电。江天勇要看她的警官证,她要看江天勇的身份证;江天勇嫌她警官证晃得太快,没看清楚,要拿过来看,她嫌江天勇身份证没交给她查验就放到兜里,动手去抢。两人你晃一下,我晃一下,你进两步,我退两步,拉拉扯扯,非常不像话,要不是声音嘹亮高亢,真以为他们在跳探戈。看了一会儿,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转身回屋,楼道里宾馆的工作人员也很尴尬,一劲儿赔礼道歉。

后来听到他们又去郑建伟房间查房,我没有再出来。(预知详情,请看郑建伟新浪微博视频《查房记》)

很快楼道里就安静了。我突然想起最初楼道里那两个漂亮妹子,于是过去问其他律师。毛宏伟律师说:那两个女孩来敲他的房间,敲了很久,他从猫眼里看到了,但没敢开门,过了一会儿,警察就来了,那两个女孩说敲错门了,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毛律师说得很平静,但我猜想他内心深处或许有一丝怅然:如果不是有警察查房的心理预期,这将会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夜晚啊!

三、开庭

18日一早,我们洗漱收拾完毕,在酒店对面的早餐店吃了早餐。

简阳的出租车非常难打,半天难见一辆。我们坐三轮车过去,看到人力车伕艰难骑车,毛宏伟律师将包放在车上,自己下车走着。

很快就看到前方路口的警察、警戒线和防弹车。我们知道快到法院了。

这只是第一道警戒线,在一个十字路口设立,封锁了后面的整条街道,禁止汽车通行,但允许行人通过。

有很多人站在路口看,议论纷纷,他们似乎知道戒备的原因,一个老头告诉一个小孩:这是在审法轮功。

我们也大包小包的站在路口,边等其他律师边向对面眺望。一个警察过来问我们:你们是干啥子的?我说:站好你的岗,别管我们是干什么的。警察退回到警戒线。

律师都到齐后,我们继续向法院行进。

第一道封锁线因为不拦行人,我们走人行道顺利通过。

简阳法院在一个胡同中。第二道封锁线设在了胡同口。远远看见几个全副武装、戴着防火帽、绿莹莹一身的消防员站在一群黑黢黢警察中间,格外显眼。

第二道封锁线严密多了。制服警察站在警戒线后面,肩并肩站着堵住胡同口。两边站着消防员和更多的制服与便衣警察,还有端着冲锋枪的警察。几个戴红袖箍的大妈积极热情地招呼路过的群众,“快点走”、“那边走”、“这边走”,她们似乎很享受这指挥交通的感觉。

我们要通过警戒线,说我们是律师。很快过来一个人,要查验我们的证件。看过一两个律师的证件之后,又过来一个人,让他放我们过去。于是我们还算顺利地通过了第二道封锁线。

第三道封锁线在胡同中间,依然一排警察站在警戒线后面。两个似乎是法院的工作人员过来核对我们的身份。

江天勇以亲友身份代理,之前虽然交过委托手续,但这次却拒绝他进入。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涉和他们的请示,最终还是没有让他进去。

姜一兵律师是王红霞自己指定的律师,刚刚介入此案,在封锁线外将委托手续当场提交。但他们首先拒绝接收。奈何姜律师法律手续齐全,据理力争,最终他们同意介入辩护,但提了两点要求:1、必须配合安检;2、开庭时不得提出阅卷要求。我们答复说:安检不是辩护的条件。

我们进入第三道封锁线,十米之外就是他们临时架设的安检门。

郑建伟律师带头进入,但立即被拦下。我在后面看到郑律师在和法警交涉,不一会儿,他退出安检门,对我们说:法警要开包检查,还要搜身,我没有同意。我们一直在那里僵持。在此期间,只要有工作人员过来和我们说话,立刻几台摄像机就对准我们,录音笔也随即跟上。

简阳司法局的一个局长和曾经在“五一三事件”中把我们送至成都的资阳司法局的李书记一直在做我们的工作;法警队长更是拿出了今年4月的一份司法警察条例给我们看其中的一条:不接受安检的人,不得进入法庭。但我们也当场从网上调出2004年最高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的第六条给他们看:“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我们说,律师和检察官都不应当接受安检,我们不属于接受安检人员的范围。

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人过来对我们说:你们如果再不通过安检入庭,我们就要开庭了。我们问他是什么人,他拒绝回答。但我们看到他戴着旁听证,就问:你作为旁听人员有什么权利威胁我们?他赶紧把戴着脖子上的旁听证摘下来,又强调了一遍刚才说的话后离开。

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还在与我们协调,说可以不安检,但东西,包括电脑、手机都不能带进法庭。我们也在和他们协商,能不能把东西带进法庭放在我们可以看到的地方,由他们看管,因为我们不敢保证他们不搜查我们的东西;此外,本案所有的案卷都拍照后存放在我们的电脑中,我们需要开庭时查阅。但他们很坚持他们的要求。

后来从法院中出来了一个穿短袖T恤的人把他们叫走。此后,就再没有人和我们协商了。本案中有一个亲友代理的,即使愿意接受安检,他们也没有让进入。

我们一直等在外面。11点多,一个参与旁听的人出来,告诉我们现在休庭,开庭时,没有律师到场,王红霞提出抗议,但他们还是继续开;她七十多岁的父亲,被两个人架入法庭参加庭审。

在外面说了一会儿话,等到她再想进去时,发现已经不被允许了。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她在休庭时离开了法庭。

开庭之前,法院只给每个被告人家属一张旁听证,不许她进入意味着她家就没有其他人在法庭参与旁听了,她也见不到她的父亲了。她非常气愤,在警戒线外哭诉,指控法院的违法和无情。几个戴红袖箍的人过来劝阻。

郑建伟律师和唐天昊律师借用路边的法律事务所的办公室,已经在开始准备控告状了。

中午12点多,一个小卡车拉来了一车盒饭。警察开始松动,警戒线撤除,似乎已经休庭。

我们继续等下去已无意义。大家商量之后决定撤离,回去准备控告材料去控告。

四、控告

离开法院的时候,正赶上放学和下班的高峰,根本打不到车,只好还坐三轮。三轮车伕告诉我们,昨晚简阳全城检查,今天全城戒备,是因为在审法轮功。

中午吃完暖暖的羊汤,上午的寒意驱散了一些。看到我们吃饭的气氛如此热烈,不知旁边监视的人有何感受。

我们回到宾馆准备控告书。控告简阳法院两次延期审理违法,对被告人超期羁押而不变更强制措施;控告简阳法院以违法安检为由,阻止律师进入法庭,剥夺律师的辩护权,使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下午四点左右,被告人亲属过来找我们,告诉我们案件已经审完并判决。第一被告王红霞被重判12年!第二被告叶建国被判11年半,七十多岁的老人被判三年半,其余人各被判几年不等。

我们听后非常愤怒,立即打车到简阳检察院找到控申科的检察官,当面控告简阳法院的违法行为。

六点多,我们坐公交车到简阳汽车站,搭最后一班车离开简阳回成都。背小包的人一直把我们送上车。

我们对简阳法院违法行为的控告刚刚开始,正如我们对资阳警察“五一三事件”违法的控告刚刚开始一样,我们会坚持下去,直到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五、感悟

1、分裂与怀疑

中国的社会在分裂,中国的法律在分裂,中国的法律人也在分裂。

检察官、法官为切身利益,在政法委一群法盲的威逼利诱之下,已逐渐背离法律,背离了对法律精神的信仰与执守。他们不再相信法律,只相信权力。他们正在沦为权力的工具。而律师正在觉醒,正在反对公权力的滥权与扩张中实现自身价值。也正在有越来越多的律师挺直腰杆做一个真正的法律人。

法官、检察官群体与律师群体的分裂在政治性案件中表现尤为明显,特别是法轮功案件——当越来越多的律师认识到那些信仰者是无罪的时候,检察官和法官还在坚持以“两高”的司法解释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政法委统帅下的法官、检察官对律师充满藐视和不信任。他们要安检律师,他们不让律师带手机和电脑进去,不过是害怕律师录音录像。他们其实不知道,实际上律师是无需录音录像的。首先,律师知道现行法律的规定,会规避相应的风险;其次,律师非常清楚地知道他们自己已经在录音录像了,律师相信他们会将这些录音录像保存到将来追究责任的时候;第三,起诉书、案卷和判决书都有他们的名字,律师根本不需要录音录像来留存证据。

2、警察的艰辛与警力的浪费

虽然被警察查房睡不好觉,被警察录像跟踪感觉受到侮辱,被警察安检搜身不得进入法庭,但我并不恨那些警察。脱了警服,他们都是和我们一样普通的人,有自己的家庭,有父母妻儿,有欢笑和痛苦。或许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滥权;或许他们不过是为命令所差,身不由己。

每每看到他们在凄风苦雨中值守,看到他们夜不能寐、疲惫不堪,看到他们在暗处对我们冷眼监视的时候,我都对他们都充满同情。

对于我们,他们真的没有必要如此浪费时间和精力。我们绝不像他们那些别有用心的领导或政法委官僚所宣称的那样,和境外势力相勾结,破坏社会稳定。事实上,我们只是律师,我们坚守法律,维护人权,反对任何专制滥权;我们希望有一个好的法治环境,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自在,免于恐惧地生活;我们在为这些被告人辩护,维护他们的基本人权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在为全体公民,包括警察的基本人权做铺张。

警察本来可以不用那么辛苦,警察本来可以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打击真正的犯罪。

我常常想,如果那些警察不是被蒙蔽、被蛊惑、被洗脑,以他们坚守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的风险与责任,完全可以赢得我和众多民众的支持与尊重,我也非常愿意与他们成为朋友。

2013年10月21日完稿于D3次列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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