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乡案 台律师盼给公司机会
【大纪元1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18日电)富味乡案开庭,被告的律师主张,检方依诈欺等罪名起诉,有讨论空间,富味乡一向营运良好,事件发生后也负责任处理善后,希望法官给富味乡机会。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针对富味乡案召开准备庭,遭检方依诈欺等罪名起诉的富味乡负责人陈文南、陈瑞礼以及研发中心经理林瑞聪等6名被告都到庭应讯。
法官首先询问6名被告是否认罪,陈文南等人都异口同声表示,仅承认有混油等行为,但对于检方起诉的罪名,还需要和律师讨论。
被告委任律师罗丰胤则向法官说明,对于检方所指混油等行为,被告等人不争执,不过对于检方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搀伪以及诈欺等罪名,有适法的问题。
罗丰胤表示,检方将公司营业销售总额新台币3亿多元都列为不法所得,主张应扣除正常的营运成本,而富味乡一向营运良好,事件发生后也负责任处理善后,希望法官给这间公司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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