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评论

【陈思敏】阿根廷上诉成功 “全球诉江案”天罗地网江泽民

阿根廷刑事高等法院第三分庭法官今年4月17日投票作出决定驳回联邦刑事上诉法院以保证“一事不再理”(double jeopardy) 的原则作为结案理由,并判决案件发回原审联邦刑事法庭第九分庭重审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及罗干对法轮大法(法轮功)修炼者所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及反人类罪等罪责。(大纪元)

【大纪元2013年05月12日讯】每年5月13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今年来到第14届。由于法轮功学员遍布世界100多个国家与地区,因此进入5月,全球各地庆祝活动不断,各国政府及官员的贺函也如雪片。就在这个属于法轮功的月份,阿根廷传来“诉江案”上诉成功的消息。对全球法轮功学员而言,这无疑是送给他们最好的礼物,特别是对当下仍受到中共非法迫害、并且毫无司法救济的上亿中国法轮功学员。

阿根廷诉江案是“全球诉江案”的其中之一,是全球法轮功学员起诉迫害首脑江泽民及其他主要参与迫害的中共凶手的案件。因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一手发动并操控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迫害上亿人的正信,构成二战以来最严重的罪行,,故“全球诉江案”亦被称为21世纪最大规模的人权诉讼。

从2000年起在全世界30多个国家展开的“全球诉江案”,透过各国法轮功学员及国际人权律师的长年奔走下,终于2009年有了非常重大的突破。首先,令人振奋的当属2003年提诉的西班牙诉江案在2009这年正式以刑事诉讼立案。而第二起更震撼国际社会,那就是阿根廷诉江案对江泽民等人发出国际逮捕令。

阿根廷诉江案,是2005年江泽民的帮凶罗干到阿根廷访问时,阿根廷法轮大法学会于当年12月9日,向布宜诺斯艾利斯联邦刑事法庭递状,控告发起灭绝性镇压元凶江泽民及镇压机构610主要负责人罗干。当时受理诉江案的阿根廷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经过4年调查搜证,最后裁决本案应适用“普遍管辖权原则”,并于2009年12月发出国际逮捕令,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对出访的被告江泽民及罗干等人,要予以逮捕并引渡到阿根廷受审。

当时Lamadrid法官下令逮捕江泽民等人的勇敢创举,可说震撼国际。但不久在中共施压下,Lamadrid法官被迫辞职,国际逮捕令被撤销,诉江案也以证据不足结案。但阿根廷法轮大法学会并不气馁,并于当时立即向联邦刑事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然而2010年12月,该上诉法院第一分庭以西班牙已起诉江泽民、罗干等被告,因此援引“一事不再理”(double jeopardy)原则驳回诉江案得适用普遍管辖权的原则。但再一次,阿根廷法轮大法学会又向刑事高等法院提起上诉,并主张:被告在被定罪前,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不应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

直到今年4月17日,阿根廷刑事高等法院第三分庭的两位法官Liliana Catucci和Eduardo Riggi投票作出决定:驳回联邦刑事上诉法院以“一事不再理”原则作为结案理由,并判决案件发回原审法庭重审。也就是说,此案件除了将继续审理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及罗干等被告对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重大国际罪刑,也将会调查中共驻阿使馆在阿国煽动仇恨法轮功学员的诸多违法行径。

本案虽因高度政治敏感,直到目前才公布判决,但此次阿根廷刑事高院不惧中共压力,不仅使中共明显受挫,并且此项独立判决亦令阿根廷司法界感到欣慰。

虽然原承办法官Lamadrid已被迫去职,但不畏中共胁迫的他,已经率先做出一个历史性裁决,让自己在历史上留名,也让阿根廷的诉江案成为国际人权史最重要的历史案件之一。这次法轮功上诉成功,又写下“全球诉江案”法律程序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上诉成功鼓舞人心,在诉江案过程中坚持不懈的阿根廷法轮大法学会表示,这次案件发回原审法院,希望审理的法官能秉持司法正义的精神,做出正确的判决。而阿根廷诉江案原告律师之一Alejandro G. Cowes亦表示,除法律先例外,诉江案同时创下揭露的犯罪数量之巨,受害人数之多,迫害手段之残酷,甚至包括被摘除器官的危险,这些罪行不是发生在过去,而是仍然在发生,不仅在中国本身,也延伸到海外。

因此Cowes律师呼吁阿根廷法院,尽快恢复被撤销的国际逮捕令。诚如“追查国际”宗旨,要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与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而“全球诉江案”,正是把迫害元凶江泽民送上审判台的天罗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