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台港贸易协议对两地有利
【大纪元5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特稿)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2日明确指出,台湾和香港签署涉及关税的贸易合作协议,有利两地合作,优势互补。
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上周在两岸三地“经济日报”共同主办的论坛上说,随着大陆和香港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和台湾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台港也应签署类似的经贸合作协议。
但相关专家早前向中央社记者说,由于各种原因,两地要签署上述协议恐需时间,因为台湾须考量厂商的需要,香港在这方面都由当局决定,厂商少参与。
此外,上述专家表示,台港经济结构不同。
针对上述说法,香港经发局发言人向中央社记者作出说明,并以“全面的更紧密经贸合作安排(以下称有关安排)”来形容港方期望与台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十分重视业界对贸易谈判的意见,为掌握他们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市场感兴趣的范畴,港府会在谈判前,或在过程中有需要时,征询主要工商组织及专业团体的意见。
发言人说,不少在香港和大陆有业务的台商和有意、有能力开拓大陆和国际巿场的台湾企业,都认为台港签署涵盖全面的有关安排,可增加政策的确定性,有利两地企业合作。
发言人表示,台港工商界对两地签署有关安排表达了清晰的意愿,也提出不少积极和具体的建议,港府期望两地尽早签署有关安排,全面提升两地的经贸关系。
此外,发言人说,台港商讨有关安排,将涉及关税优惠,这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对世贸成员间签署自由贸易协议的规定。
发言人指出,台港经济结构不同,台湾以制造业为主,香港以金融和服务业为主,若两地签署有关安排,只会优势互补,促进双边投资,为双方业界带来新机遇。
再者,他表示,有关安排只会促进两岸三地在研发、生产、管理、销售功能有更良好的优势配置。
发言人说,台港一旦落实有关安排,不但不会对台湾的农业和制造业带来不利影响,反而可促进彼此服务业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