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闻

国税局提醒海外有资产者报税

【大纪元2013年05月29日讯】(纽约讯)5月23日,国税局发布提示,提醒在2012年有海外工作或生活经历的公民和居民(包括双重国籍者),他们可能需要在2013年报税并尽纳税义务。

美国法律规定,美国公民和居民的全球收入都要纳税,包括来自海外信托、海外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的收入,通常情况下,纳税人需要提交利息和正常红利表(Schedule B),还有一些纳税人可能需要提交8938表(海外金融资产报表)。国税局称,如果你是美国公民或居民,不管你住在美国还是国外,在报收入、资产和交税上是一样的,你在全球的收入都要缴美国的收入税,不论住处。不过,如果你是在海外居住的公民或居民,可以获得自动的两个月延期,交税的最后期限是6月17日,如果在6月17日之前仍然不能提交,可以填4868表申请继续延期到10月15日。

1040表的Schedule B表中的第三部分,会问纳税人关于海外账户的问题,包括银行账户、证券账户等,如果纳税人是美国公民,则需要进一步说明每一个账户所在的位置。而且,如果海外账户在2012年中余额持续超过1万美元,纳税人还需要向财政部提交TD F 90-22.1表格,这一表格不是用于纳税,但需要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提交财政部,纳税人可以提交纸质表格,也可以在线填表 。

如果调整后的收入在5.7万美元以下,身处海外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国税局的免费报税软件报税,如果调整后收入高于5.7万美元,则要使用国税局电子报税系统。◇

(责任编辑:钟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