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给丈夫戴绿帽 女子判刑2月
【大纪元6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10日电)周姓女子未成年结婚,但婚后却给丈夫戴绿帽,周女被告后又再和人通奸产女,丈夫提告,法院判周女有期徒刑2个月。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决书指出,周女14岁时就结婚,但婚后夫妻2人感情不好,周女不仅因犯案遭裁定收容,后来独力打工自力更生,没有再和丈夫联络。
判决书指出,周女17岁时和人通奸产下1名女婴,周女的丈夫得知此事向法院提出否认子女之诉,法官裁定周女所生的女婴与周女的丈夫没有亲子关系。
隔年周女又在桃园市和1名刘姓男子通奸,产下1名女婴,周女帮二女儿完成出生登记,并且透过朋友向丈夫表达想要办离婚,2人完成离婚手续后,周女的前夫却在申请户籍誊本时,发现又多了1名女儿。
周女的前夫不满前妻老是给他戴绿帽子,决定向法院提告。法官认为,周女14岁时就和刚满19岁的丈夫结婚,2人身心状况都不成熟,组成家庭后又不能适应,导致婚姻生活触礁。
而周女没有完整学历或谋生技能,却需要独自在外谋生,在现实压力下,接受其他男人资助进而发生性关系可以理解。法官审酌周女和丈夫多年未曾共同生活,丈夫也没有尽到扶养义务,接连生下2女实堪同情,性格尚非不可教化,判决有期徒刑2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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