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物送洗纠纷多 3招自保
【大纪元6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4日电)季节交替,衣物送洗机会多,为避免纠纷,消保处今天提出3项自保撇步,包括慎选信誉较佳业者、特别处理注记在单据及提取衣物应即时检查。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统计,去年各地方政府受理洗衣申诉案共有98件,包括衣物送洗毁损75件,衣物或配件遗失14件,其他个案还包括店家倒闭、不当加收附加费用,及延迟交付等争议。
消保处举出常见申诉案例,提醒民众参考。
许小姐将在日本购买价值新台币1万5000元的滑雪裤拿到洗衣店送洗,没想到几天后要取件时,店家竟推说找不到裤子,甚至还态度恶劣的说,大不了赔偿洗衣价(50元)的20倍即1000元。
消保处提醒,依“洗衣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第6条第1项及第3项规定,送洗衣物不能返还时,顾客能以发票或其他单据证明送洗衣物价值者,赔偿金额依该送洗衣物折旧或其他因素计算;无发票或其他单据者,最高以洗衣价20倍赔偿。
送洗衣物价值特别昂贵或具特殊意义者,顾客得事先与洗衣业者约定该衣物的洗衣价及不能返还或毁损的赔偿数额。
另外常见案例是店家倒闭,无法取回预付款。
消保处提醒,消费者在享受即时优惠的同时,也应该注意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当业者异常推出“超低价”、“超低金额”的促销优惠时要提高警觉,不要一次缴交过多的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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