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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案 表兄作证妻舅否认

【大纪元9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26日电)南投地院今天开庭审理南投县长李朝卿涉嫌贪污案,传疑扮演中间人的李朝卿表兄作证,但李朝卿的妻舅简瑞祺否认收受回扣。

南投地方法院今天审理李朝卿涉贪案检方起诉的“犯罪事实四”,传疑扮演“穿针引线”的李朝卿表兄(县府洪姓顾问)及廖姓包商等人作证,与共同被告李朝卿及简瑞祺交互诘问。

李朝卿被控于民国99年7月间经办“98莫拉克C2158信义乡东埔村6邻联络道路灾修复建工程”核定采限制性招标,并指示李姓秘书指定两家特定厂商比价涉嫌舞弊。

检方指出,土木包商吴仲琪向好友廖姓包商表达希望争取施作县府灾修复建工程,廖姓包商再透过洪姓顾问争取,吴仲琪并交付两厂商名单给廖姓包商,再由廖姓包商转交洪姓顾问,提供县府人员作为比价。

这项工程于当年7月16日开标,底价新台币1691万余元,由吴仲琪以1688万8000元标得。

检方调查,吴仲琪事后交给廖姓包商一只牛皮纸袋,内有现金168多万元,金额刚好为工程款的1成,要廖姓包商转交给洪姓顾问;隔日在南投市某卖场停车场,廖姓包商将纸袋转交给洪姓顾问;洪姓顾问于同地点转交给简瑞祺收受,涉公用工程收取回扣。

检辩双方交互诘问相关证人,廖姓包商坦承将牛皮纸袋交予洪姓顾问,洪姓顾问说要交给姓简的人,但姓简的人是不是简瑞祺,因洪没明讲,他不确定。

廖姓包商说,吴仲琪要他转交160多万元现金时,言明是“报答人家”,并未说是回扣。检方诘问为何刚好1成,廖姓包商则说“这是行规”。

简瑞祺于庭上说,当时与洪姓顾问没有往来,检方当场出具关键时段的密集通联纪录,简则以“忘记了”回应,否认有收受洪姓顾问转交的纸袋。

洪姓顾问作证表示,当时他到县府找李朝卿未遇,但碰到简瑞祺就拜托他,简瑞祺曾说要“表示一下”。简瑞祺的律师反驳,“表示一下”不代表有具体意义。李朝卿则否认指示秘书事先指定两家特定厂商比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