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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冒低温稽查告发处分大园空污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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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环保局稽查人员冒着10度以下低温,兵分多路稽查大园工业区,查获2家工厂因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除依法告发,并限期一周内完成改善,环保局呼吁业者切勿心存侥幸趁恶劣天候污染环境,否则将遭受最严厉之处分。

大园工业区总面积204.38公顷,为综合性工业区,有170余家工厂进驻,以金属制品制造业、纺织业及化学材料制造业为主,约有66家,占工厂总数38%。由于大园工业区开发已逾30年,属老旧工业区,部分工厂因污染防制设备老旧,处理容量不足,或自主管理不落实,甚至偷工减药,投机取巧,规避检查,制造污染,导致周边住户抱怨连连,陈情不断。

接获检举以臭异味污染为主,考量空气污染与工厂废气排放时间和季节风向有很大的关连性。因此,稽查人员必须分析产业污染特性,根据风向,锁定污染来源,设定稽查范围,再采取有效的稽查行动。

强力冷气团来袭,气温不到10度,环保局稽查人员兵分多路不畏寒风主动出击,一举告发大园工业区内:麒胜实业有限公司、虹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厂等2家工厂。

环保局说明遭告发的工厂,都是未确实操作污染防制设备,或仪控设备年久失修,以致造成空气污染。环保局强烈要求业者,务必按许可内容操作,并应定期更换药剂及耗品,维持处理设备的正常运作,设备管线如有破裂泄漏,监控仪表如有损坏,应立即维修,以免违法受罚。

遭稽查告发的工厂,环保局除限期改善,都会列入优先管制名单,增加稽查强度。只要1年内违反相同法规达3次(含)以上,即认定为污染情节重大,将依法勒令停工。如有违反刑法规定,再移送地检署侦办。并追究环保专责人员的业务责任,不排除报请行政院环保署废止专责证书,一旦被废证后5年内不得再请领。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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