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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劳保公保年资可合并

【大纪元3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晋纬台北31日电)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初审通过修正草案,未来劳工保险与公务人员保险年资可以合并。

立法院第8届第5会期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第8次全体委员会议,今天依排定议程,审查劳工保险条例第74条之2修正草案。

提案立委蒋乃辛、王惠美等人表示,鉴于依现行规定,劳保年资与国民年金可以衔接,但公保与劳保却无法连结,在年资不能合并的情况下,劳工若转任公务员,原有劳保年资便无法延续,甚至因各该保险年资都未达请领年金给付的年资条件,最后无任何保险年金给付可领,除形成不公现象,也让公、私部门间人才难以流动。

因此,立委蒋乃辛、王惠美等人提议修正草案,被保险人的保险年资若未达请领老年年金给付的年限条件,未来将可并计公教人员保险年资;同时,被保险人的保险年资若已达请领老年年金给付的年限条件,亦可请领老年年金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