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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责险理赔 可扣抵劳保给付

作者:耿豫仙
2014-03-28 14:58 中港台时间|03-28 15: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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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28日讯】劳保职灾以投保薪资计算,与团保都为定额给付,能支应意外职灾事故的费用还是有些不足,中华人事主管协会讲师黄竑钧表示,雇主意外责任险民事赔偿的范围比行政补偿大,且能抵充劳保给付不足的部分,赔偿金额又能扣抵劳保已给付的部分。

依劳基法第59条规定,“劳工因遭遇职业灾害而致死亡、残废、伤害或疾病时,雇主应依左列规定予以补偿。但如同一事故,依劳工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已由雇主支付费用补偿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也就是说,劳保为强制社会保险,雇主为劳保要保人,缴纳保费者,若职灾事故中雇主有侵权之责,民事赔偿200万元(或劳资私下合解金额),依上述法条规定,雇主得以扣除劳保已给付劳工的补偿费,雇主意外责任险出险理赔金额相对会减少。

专家“碎碎念”:

1.劳保与团保不能抵扣雇主有过失的意外赔偿。

2.雇主意外责任保险低于伤害险的保险费,花小钱预防庞大民事赔偿风险。

3.“雇主补偿险”为地基,搭配“雇主意外责任险”,两者合一提供雇主与员工完善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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