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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責險理賠 可扣抵勞保給付

作者:耿豫仙
2014-03-28 14:58 中港台時間|03-28 15: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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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28日訊】勞保職災以投保薪資計算,與團保都為定額給付,能支應意外職災事故的費用還是有些不足,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黃竑鈞表示,雇主意外責任險民事賠償的範圍比行政補償大,且能抵充勞保給付不足的部分,賠償金額又能扣抵勞保已給付的部分。

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也就是說,勞保為強制社會保險,雇主為勞保要保人,繳納保費者,若職災事故中雇主有侵權之責,民事賠償200萬元(或勞資私下合解金額),依上述法條規定,雇主得以扣除勞保已給付勞工的補償費,雇主意外責任險出險理賠金額相對會減少。

專家「碎碎唸」:

1.勞保與團保不能抵扣雇主有過失的意外賠償。

2.雇主意外責任保險低於傷害險的保險費,花小錢預防龐大民事賠償風險。

3.「雇主補償險」為地基,搭配「雇主意外責任險」,兩者合一提供雇主與員工完善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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