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开先例记协促港大撤禁制令

恐日后香港新闻言论自由受损 记协拟申请为申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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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港大校委会上周取得临时禁制令,禁止商业电台及任何人士发布有关港大校务委员会会议的录音、文件及内容,但无完整交待内容引起争议。同时七个传媒工作者团体要求港大撤消禁制令。

港大校委会上周取得临时禁制令,禁止商业电台及任何人士发布有关港大校务委员会会议的录音、文件及内容,昨日下午正式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香港记者协会等7个传媒工作者团体要求港大撤消禁制令,担忧日后当权者仿效借此方式令传媒收口。

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摄影记者协会、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壹传媒公会、明报职工协会、独立评论人协会及大专新闻教育工作者联席,7个传媒工作者团体昨日中午到港大递交请愿信,促请港大撤消禁制令。他们指商台公开声带及其它传媒跟进报道,是克尽新闻界天职,申请禁制令有机会引起其它机构、公职人员争相仿效,阻止传媒履行第四权。

大专新闻教育工作者联席发言人杜耀明批评,禁制令是打击新闻自由及限制市民的知情权,又指港大此举是为了挽救其近乎破产的公信力,“这种做法是倒转因果,实际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公开陈文敏事件问题的症结,而不是传媒做了错事。”他又说,此做法甚至限制日后不容许任何人和传媒引用第一手资料报道校委会内部情况。他强调不论是否有公众领域豁免,今次是原则性的问题,“即是涉及公众利益的问题,校委会需公开交待而没有交待时,传媒是否有权力监督校委会的做法。”

对于港大故意挑选在周五晚上发出新闻稿,令传媒无法拿到禁制令的确实内容,杜耀明认为这是港府公关惯常的做法。

记协副主席任美贞在港台节目中批评,港大校委会此举“开了坏先例”,担心日后其他当权者也可用同一方法叫传媒收口。她表示,港大发新闻稿至今已3天,校委会主席梁智鸿在公开场合回应,都无澄清新闻稿内容与禁制令实际内容差异。这几天已有传媒把相关报道或录音声带下架,形容情况“相当恐怖”。

任美贞又说,港大校委会取的是公众资源,传媒有责任了解校委否决陈文敏副校任命原因,让公众监察校委会运作。她质疑,按港大申请禁制令逻辑,“相信水门事件、斯诺登,传媒也不应报道”。

7个传媒工作者团体正征询法律意见,考虑申请在禁制令聆讯中作答辩人。法庭原定本周五就禁制令提讯。商台主持人在节目表示,商台考虑提前聆讯,厘清禁制令时效、内容及范围。

他们同时发起联署,表达对港大申请临时禁制令,严重打击香港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剥削公众知情权的关注。联署会于11月4日晚上11:59截止。

港大正式申请禁制令

港大昨日下午就会议录音外泄事件,正式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原告为香港大学,而商业电台和其它相关人士为答辩人,清楚说明禁制范围。港大校委会主席梁智鸿解释说,“整个禁制令纯粹希望保障香港大学,保密原则运作,绝对不是与媒界有任何争论。”入禀状列出禁制范围,包括在没有港大同意下,答辩人不得刊登、传播或公开校委会的资料,包括任何录音、议程、会议纪录和文件。

律师:被告须违保密协议者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前晚深夜在facebook上载图片,表示取得港大就商业电台及相关人士披露校委会会议内容的临时禁制令文件,发现禁制令中原来有附带条件,包括取得公众领域豁免(public domain exception),但很不幸的港大上星期的新闻稿,并没有提及有关豁免。

昨日他在港台节目中表示,港大今次仅靠发布新闻稿交代已取得禁制令,并无公开禁制令内容,“做法很不妥善,引来好多混乱,不必要的恐慌”。又说,从字面上看,有关豁免内容,不包因违反保密诚信或私隐而得到的资料,变相是“自相矛盾”,应交代清楚这一点。外界也不清楚什么可获得豁免。

张达明解释,如果有任何人知道禁制令内容并有违反,是藐视法庭。但若港大至今未完整发放具体内容,单靠声明来公布,其它媒体或一般市民不清楚禁制令全部内容,并不会造成藐视法庭。他指,商台可以在节目中继续讨论有关事件,但再次播放原声录音,便可能有问题。他以港台为例,如果仍没收到正式的禁制令,在节目中所播放的有关所谓是纪文凤、李国章的录音片段,他认为是不需要下架的,“其它没有正式收过港大派送的临时禁制令的媒体或是市民,我相信是不需要担心,可以继续讨论,已经放上去的原装录音带也不需要下架,除非收港大的律师信或是禁制令。”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表示,港大虽取得临时禁制令,但目前面对最大的技术上困难是“不知谁是被告”,“他说不出是哪个人违反保密关系或是信托关系,必须有一个真实的被告诉讼才能启动。”他认为今次商台有点无辜被点名成了被告,强调法庭必须有证据证明商台被怀疑协助校委会成员,破坏诚信关系或保密关系,才可以禁制商台。他说这些细节需要等到周五开庭时才能明确的知道。汤家骅补充,单方面申请禁制令时,法庭也仅是听取单方面的理据。

汤家骅对今次港大发出的声明禁制所有的传媒感到惊讶,“如果你拿到的讯息不是从协助违反保密协议的人拿到,而是从公众领域拿到的,是完全没问题的。”他认为港大应讲清楚法庭无禁制所有传媒,但港大却无交代公众领域问题。

至于记协拟就禁制令一事申请成为申辩人,汤家骅认为“可尝试,但机会未必高”。他解释,记协虽有好多新闻工作者,但若他们只是由公众领域取得资料,不会被禁制令影响,“只是港大发新闻稿讲得不清楚,令人感到杯弓蛇影或是草木皆兵。”由个别传媒机构申请会较易,因记协已隔一重,申请机会比直接受影响的传媒低。◇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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